星新法令防進出口商從自貿協定中獲不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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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訊】 (中央社記者吳顯申新加坡十一日專電)新加坡國會今天通過法令,今後,新加坡的進出口商從新加坡和其他國家簽訂的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中獲得不公平的利益,可能會被判刑坐牢。

據中央社11月11日報導,這項新法令明確指出,將非新加坡製造的產品標上「新加坡製造」的標簽,屬於犯罪的行為。

以新加坡為原產地的貨品在出口到和新加坡簽訂自貿協定的國家,例如美國、澳洲和日本等,可享受低稅率,甚至免關稅的待遇。

新加坡政府制定這項法令的目的,是為了防範那些不道德的商家,將非新加坡產的貨物,利用別國對新加坡的稅務優惠,而將貨物出口到那些國家中去。

根據法令,初犯者罰款最高十萬新元(五萬七千多美元)或三倍于貨物價值,或/及坐牢兩年;

重犯者,罰款二十萬新元或者四倍於貨物價值,或坐牢三年。

新加坡政府表示,將確保這項嚴厲的措施不會過多提高商家的經營成本。

國會也授予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更多權力來管制紡織品出口,和一些對美國說來屬於敏感的行業。

新加坡政府認為,這項法令實際上向國際社會發出了一項明確的訊息──新加坡是一個負責的貿易中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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