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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北惡意欠稅10萬者 將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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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為追討欠稅,行政執行署將實施歷來最嚴厲的手段,授權各行政執行處自訂欠稅金額下限,對惡意欠稅者,立即實施「限制出境」的境管措施;較受矚目的是,欠稅案件及欠稅大戶均居冠的台北行政執行處,已擬定惡意欠稅達10萬元者,即予以限制出境。

 行政執行署日前下達這項「禁令」後,所屬的12個行政執行處已積極展開清查。初步估計,以台北行政執行處而言,符合限制出境的惡意欠稅者,至少有數百人之多,若加上其他11個行政執行處列管的惡意欠稅對象,不排除將有數千人,詳細人數仍在清查中。

 行政執行署表示,各政府機關移送的欠稅大戶(以公司行號負責人欠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稅款超過1億元,個人欠稅1000萬元以上)共有800多人,是優先列管的追討對象之外,其實為數最多的欠稅戶,是欠繳公司稅、健保費、勞保費、交通罰鍰等各式欠稅款案件,約有上百萬人。

 如同欠稅大戶的欠稅手法,一般欠稅戶對於欠繳稅款,也是採取置之不理、以手頭太緊為理由,甚至避不見面、脫產等可議方式,躲避行政執行處人員追討欠稅款,雖然行政執行署函令各行政執行處給予分期付「稅」償還、以不動產或動產扣押等變通措施,但惡意欠稅民眾仍大有人在。

 面對部份欠稅民眾惡劣行徑,行政執行署日前召集各行政執行處研商因應之道,決議由各行政執行處依據轄區特性、欠稅戶背景等因素,自行訂定欠繳稅款達到一定金額者,即通知境管局,實施限制出境。

 據指出,台北行政執行處已訂出惡意欠稅10萬元者,即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令限制出境,較其他縣市行政執行處金額數十萬元不等,嚴格許多。

 台北行政執行處表示,該處管轄大台北地區,依數千名欠稅民眾的職業、生活狀況、收入等情況,對數萬元至數十萬元的欠稅款,應該有繳納能力,但是,不少人卻以沒錢繳稅搪塞或以避不見面方式迴避,該處研商後,認為訂定10萬元的標準屬適當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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