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人民 到底誰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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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中國的警察經常綁架法輪功學員,還不讓人說真話,動不動就拘留關押、慘無人道的酷刑;甚至經常無理的“罰款”,張口就是幾千,像綁票一樣,還說法輪功學員學習做一個好人是“擾亂社會秩序”,到底誰犯法?

據明慧網3月31日報導,據一位不願據名人士投書,96年開紿學法輪功後,從此學習做一個好人,在社會上更是遵守一切法規,做一個最好的好公民。不久,精神和身體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更是無病一身輕。國家沒規定煉功是違法,可是自99年7.20後,警察抓了不少法輪功。憲法規定人們有“信仰自由”,所以我們就到北京去反映情況。可是到處早已全部戒嚴。

報導中指出,99年7月底,他在天安門被警察強行帶到前門派出所,送往駐地扣留一夜。隔天一早被公安分局接回,逼迫他及家人放棄煉功。真是沒有一點自由。2000年元月的一天,按照國家憲法的規定我又到北京上訪。剛到大門口,就被十幾個便衣圍住,強行把他拉到車上,送往駐京辦事處。派出所來了四五個人進行審問,把他銬在院子的鐵柱子上(臘月初八),從早到晚十幾個小時,半夜也得在雪地裏站著挨凍,不許吃喝。之後關押在滯留室15天。他開始絕食抗議,卻遭到警察打嘴巴子,又拽頭髮瘋狂地踢他,過後逼他站牆根,及逼家人交了470元。

又說,2000年中央兩會期間,每天早晨8點村治保開車把我弄到派出所,對我實行監禁。2000年7月的一天傍晚,村治保又領著派出所的幾個人到家裡,謊說他有傳單,進行了強行抄家,什麼也沒搜到,又強行帶到派出所審問,他不配合,又強行拘留幾天。 2001年元旦村治保和派出所又強行帶到派出所,並逼寫“保證”,他拒絕後,又被關押一星期,並罰款6000元。

2002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連轄區以外的派出所也來到家裡非法抄家,沒收講法錄音帶、錄像帶各一套及幾本書籍,且要把不煉功的丈夫抓走。

投訴者表示,當地的警察經常綁架法輪功學員,還不讓人說真話,動不動就拘留關押;經常無理的“罰款”,張口就是幾千,像綁票一樣,還要說他們“擾亂社會秩序”,到底誰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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