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政府不宜以新聞公害一詞冠在媒體身上
【大紀元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日電)民間政論社團「鏡社」,今天邀集多位傳播學者,就媒體與政府關係舉辦座談會,學者對於政府以「新聞公害」指責媒體表示不能認同,學者也呼籲政府在廢新聞局及改立國家通訊委員會的同時,應避免政治力介入。
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鄭貞銘指出,儘管在傳播理論及新聞學理中,確實有「新聞公害」這個名詞,但他反對政府用這個稱呼來對待媒體,因為媒體身為第四權,對政府施政有揭弊之責。
至於媒體該不該受到政府監督,鄭貞銘以「不會抓老鼠的貓,只是寵物」表達看法,他認為,媒體本來就應該要有批判性,因為沒有記者只想當寵物。
鏡社社長、台大政治系教授葛永光,對日前新聞局局長葉國興在媒體鏡頭前,對媒體比出一個「槍斃」的手勢,給予負面評價,他認為,這代表葉國興內心就否定媒體。
新聞評議會秘書長、同時也是銘傳大學大傳系教授呂郁女則指出,媒體的監督應由媒體自律及民間組織共同進行,但新聞局擬結合廣告主成立一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但根據她取得的基金會成立研究計畫,不但沒有清楚說明所謂「新聞公害」的定義,更將新評會描述成威權體制所留下的無用機關,有失公允。
與會學者多認為,政府擬以「國家通訊委員會」接替新聞局,但草擬中的委員會成員卻仍具政治色彩,他們呼籲政府,既然要廢新聞局成立國家通訊委員會,就不應弄成「新聞局翻版」,更應完全避免政治力介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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