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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到要犯破格晉升 警政署指依規定有公正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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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十日電)針對報載﹁捉到要犯薛球者破格晉升﹂一事,警政署今晚指出,依據﹁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破格晉升有明文規定,只是未來員警一旦逮捕到薛球是否依特殊功績予以升職,還要視緝捕經過及情節,並依規定召開相關委員會公正審議而定。警政署表示,員警破案有功破格晉升早有明文規定,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所謂的﹁特殊功績晉階者﹂,是指﹁冒生命危險,捕獲重要案犯、消弭禍患,並居首功者﹂。另外,同條第二項也規定,所稱的特殊事績認定,由警政署設委員會公開審議。警政署指出,這個﹁特殊功績升職審議委員會﹂由警政署高階警官與一般大學教授組成。自去年四月以來,這個委員會通過符合特殊功績升職者,共有五案六人。至於要犯薛球涉及多起重大案件,屬於﹁要犯﹂應無疑義,但未來相關人員破案逮捕薛球是否依特殊功績予以升職,還要視緝捕經過及情節,由警政署依規定召開委員會公正審議,必須符合規定才會予以破格升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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