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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一言:胡的“黨內民主”,阻止民主!促進民主?

【大紀元6月24日訊】胡朝政改傳聞方興未艾。現在的議論重點黨內民主,其中心說法是“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這些盛傳進行黨內民主改革,是不是真有其事,尚待時間證明。這裡的評論是假定胡政改為真而發。

中共中央主辦的理論刊物《求是》雜誌,刊登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教授甄小英和中央黨校博士生李清華聯合撰寫的文章《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我的評論是預設上述文章代表胡政改意向的基礎上展開的。

到底“黨內民主”是民主政改的阻力還是動力?

現今有兩種絕然相反的見解。一種認為是民主政改的動力,而且是主力,更是唯一可行之路;另一種是從黨的本質研判,結論是:黨內民主是民主的阻力。

我的觀點是,黨內民主的政改是民主政改的阻力。

這裡的“民主”是指人們共識中的民主,即民“作主”的民主,是民以一人一票在定期、有競爭、公平公開以選舉程式授權予當選人的一種民主制度。若有人認為民主是指在黨領導下,聽取民意,按民意辦事,為人民服務,在黨集中指導下的馬克思社會主義民主,那麼,他們得出的結論說:這次黨內民主的政改是民主的動力,是正確的。不過,我是以我的民主認知進行討論的,我不和這種另類民主爭論。

我這篇文章的要點是:一、全力支持胡朝政改;二、認定胡朝政改是民主的阻力;三、相信胡朝政改有可能變阻力為動力。

[一]、胡朝政改本質是民主阻力

我說胡朝這次“黨內民主”政改是民主進程中的阻力,根據如下。

第一、這是倡議黨內民主政改者自己說的。

《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如是說:「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都是,都必須堅持党的領導地位和社會主義的根本政治制度」;「要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範黨委和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團體的關係,支援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經過法定程式,使党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並對他們監督」。講得明明白白胡的黨內民主是“馬克思主義性質的民主”,即一黨專政的社會主義民主;民主改革的目的是以加強“黨總攬全局”、“監督”一切的“黨主”。黨內民主絕不是要求在黨內實現多元化,而僅僅是主張把民主政治的一些理念與活動規則引入黨內。準確講法是黨內增加民主手段,以利專權,絕不是增加民主內涵。當然也有“要把政改趕在民主革命暴發之前”的用意。

這是黨內政改者自己親口說的,敬請各位不要表錯情、會錯意。

這就是明明白白告諸天下,黨的“黨內民主”政改,是阻止民主的改革。在別人清楚無誤公告天下是反民主改革的情況下,有人還解讀出是民主改革,這些人既天真幼稚又自欺欺人。作為一個認同民主的人士,相信黨會自願進行民主政改不但是幼稚,而且實質上是對民主的背叛。

這篇文章雖然題目提到“推進人民民主”,但全文通篇沒有人民參與政改的論述,絕無提供人民參與政改的渠道。這次政改的特點之一是只准黨搞政改,不准民行政改。即“推進人民民主”是空話廢話。

這篇八股文章,基本點就是,鞏固法定黨當然專政的地位和特權。讓統治術現代化、科學化、精緻化。

第二、邏輯歸結黨內民主必然是民主的阻力

黨內民主的政改目的是為了鞏固一黨專政,即是要更加集權,更加有能力抓權。而專政與民主、集權與分權、抓權與放權正好是有你無我的矛盾關係。有前者的專政就無後者的民主,現在黨明白無誤地公告天下,這次政改是為了專政、集權、抓權。任誰天才也不能把這明明白白的反民主政改曲解成民主的動力。

第三、理論、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這次黨內民主政改只能是民主阻力,不能是民主動力。

理論告訴我們,權力的特性是“自我擴張權力”,其本身有自我膨脹的本能。權力對人的腐化作用更是政治理論的ABC知識。在沒有壓力下,這個權力性質將得到惡性發展,權力者腐化再腐化;在有制衡之下,權力和權力者的惡性會得到克制。現在的黨內民主政改追求的是沒有民眾參與的,黨權沒有黨外制衡的權力,是要求權力和權力者惡性能自由發展。這樣一種訴求,必然要阻止民主才能達致,因而這次黨內民主政改是民主的阻力。

除了把民眾視作笨蛋的精英鼓吹應由統治者良心發現而恩賜民主外,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人類世界絕對沒有出現過統治者在沒有外界壓力下,良心發現而恩賜民主這回事。既然人間沒有恩賜民主這一回事,那麼祈求在沒有民眾壓力之下由黨內民主推向黨外的民間民主是妄想。所以這次沒有民眾參與和民眾壓力的黨內民主攻改,只能是民主的阻力不能是民主動力。

我一再強調由黨搞的黨內民主政改是促退民主的政改,目的不是為了抹黑,不是為了反共。只是想提醒人們,認清事實的真相和辨明道理。不存幻想,直面真實的現實,以正確的態度面對之。

[二]、阻力可能轉變為動力。

我認為正確的態度不但不是藉此進行反共,抺黑黨產黨,而是盡力支持黨的這次黨內政治改革。我支持的動機是,把民主阻力的黨內民主改政改轉變成為民主的起始運動和民主的意外動力。

下面是我的理由。

其一、提出“黨內民主”本身就是黨懼服民主的表現?

中國的國情是,民主像一個冤魂一樣,總是纏著黨不放,也像專制機體上的癌症擴散一樣無法阻止。如果說,沒有民主勢力對黨施行強壓的話,大可不必搞甚麼勞什子民主政改。

先設問一個看似可笑,但卻能說明本質的問題:為甚麼不提加強無產階級專政而提加強民主?

在二十年前提出加強專政是理所當然的事,二十年後卻成了只有癲佬才會說的話。這是為甚麼?原因是民主這個精神力量起作用,民主正義性的道德力量,在人們不知不覺中,取代了階級專政這樣的不義不道德的力量。人們衡量事理的是非曲直不再用階級觀點,不再用馬列斯毛意識理念,而用現今世人共識的自由民主觀點。即是說現在的自由民主共識的軟力量把共產黨原有的意識形態壓倒了。共產黨根本就沒有任何意識和理念力量來對抗自由民主理念。在精神受壓到無法抬頭的壓力的時候,只能放棄不得人心的、實際上自己也不相信的教條信念,接受別人們共識的自由民主精神。這就是“黨內民主”出枱的心理意識背景。這個事實說明黨完全懼(屈)服民主道義。

不管你搞真的還是假的政改,你必須拿用自由民主政制的“民主監督”、“權力分散與制衡”、“權力合法性和權力來源”等程式和理念。因為只有這些民主程序和理念,才能收買人心,令自己的權力披上合法外衣。這裡在在表現出黨對民主之懼怕和屈服。要注意,是收買人心而不是任由民作主。

既然這是一種懼(屈)服民主道義的行為,那麼支持它繼續下去就意味著支持它繼續懼(屈)服民主道義。你看,黨內民主政改主觀意圖明明是為反民主而發,但一做下去,客觀效果又成了向民主方向屈服靠攏的客觀行為。這就是變主觀的反民主行為成為客觀的促民主行動。主觀的民主阻力變成了客觀的民主動力。

既然現在黨內民主政改是黨懼服於自由民主之所為,我們有甚麼理由不支持這種懼(屈)服繼續下去?

其二、黨內民主實際上是民主侵蝕黨內

我承認,民主之法可為專制利用。我已經指出過,共產黨政改的做法是取民主之法為專制用。但是,民主之法必然引至民主之實。比如你不談民主只做欽定的等額選舉,當然相安無事。若一談民主搞些民主的假動作,例如差額選舉之類,你就未必能保證沒有人把它當作一回真事來辦。

我們或者可以這樣說,民主是黨內分化的酵素。因為黨已經不是鐵板一塊而是離心力大強之勢,只要你一搞民主,那些為邦派爭權奪權益者、黨內各式各樣的野心家、有志改革者都會有利用民主工具到社會上找尋支持者以壯大自已勢力的衝動。民主方法後面蘊藏的利益誘因是巨大的,對這些人來說是無法阻擋的。你要得到這些利益,只能更進一步用民主的手段。民主手段多用了,就成了分化專制的酵素。

這就是黨內民主政改對黨專制制度的內傷。

其三、無法阻止你搞你的假民主政改,我搞我的真民主政改攻勢

你一談民主並用民主之法,搞假民主,別人(國際、國內民眾、黨內不同心同德者)必然用真民主相迫。你做假的,他做真的,人們一定會搞合法的擦邊球、非法的公民抗命,不斷挑戰黨的權威和能力。過去,黨是鐵板一塊,黨的道德資本還尚有存貨,還有人相信黨的情況下,還容易控制。但是,儘管在這樣的條件下,還是出現胡平等人獨立競選人大、速羅基告黨委成功的典型事例。

搞政改者無力阻止的事情是,只要一搞政改,就必然形成一種政改氣氛,這氣氛會刺激民眾民主意識的覺醒,相反它必然進一步挫傷專制的意識和意志,所以政改本身就有利民主有損專制。我們的最大國情是絕對沒有民間表達和民間組織的空間;公民社會歸於零。我相信若真個出現或真或假的民主政改氣候,人們將會利用這一對民主有利的形勢,對民間空間進行反覆的衝擊,以找尋突破。我也相信其中必有所獲。

這裡有一種情況很值得注意,民主之果實往往是通過一個具體的個案而的成功而形成示範樣板,對樣板的仿行而成為慣例。這慣例就是民主的因素的累積。現在在沒有意識形態維繫,道義資本用盡,信用無存,失道孤助,離心力大增,加之現在民眾的奴隸心態多少有了改變,公民和權利意識提高了不少,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對黨的挑戰只會更多更嚴重更廣泛,成效也會越大。

所以黨想用民主的瓶子裝專制之酒,看來未必能成事。結果是民主之瓶裝進了民主之實。

你現在已經經不起浩浩蕩蕩順之但逆之者亡的民主形勢而被迫搞民主改革的假動作以繼命。請問,在你作被迫作懼服動作的過程中,又如何抵擋別人進一步的真民主逼迫?在進一步逼迫下,你只能再進一步用另一部分新的民主內容來掩護舊作假的敗跡。這進一步取用民主內容又成了別人向你施壓的資源。這個過程成遂令黨的專制內容受到步步侵蝕而質變。漸進民主、和平演變就成為人們感得到看得見的東西。

以上是我支持黨假民主政改的理由。我是有條件地支持,不會墮落成為擁護黨政改的奴隸。

有一點特別要注意的是,我所說的,只是有這麼一種可能,而不是說這是必然。

最怕的是另一種可能:所謂黨內民主的政改,所謂胡在七一將有政改新料到,到時候極可能是空穴來風,而且僅僅是空穴來風。千萬不要忘記現實,現權力層對異己的壓制比過往有過之而無不及;封報之風空前激烈;在港內、國際強大壓力下,董建華仍一意孤行強行23條立法。這些事實都和民主政改相牴觸的。可見這個權力絕不可能進行民主政改。若只眼望統治者,民主離我們還有十萬八千里,若把眼睛望向民眾和國內外一氣候,又不是那麼悲觀的。

最後我要說:一個重要思考問題和行事準則是,不能寄望於現執政層願意民主政改,而是寄望於民眾力量的獨立壯大,寄望於現權力層不得不違背意願進行民主政改的民眾壓力。

200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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