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6日訊】這幾年來,我不斷販賣民主現貨,重重複複地叫賣,因此被人賜個花名,叫做“民主祥林嫂”。因為講了幾年民主深感在中國人中要講清民主是一件極難的事。這次我也沒有多大信心能把問題說個明白。
“極左派這種罪惡派在自己被主流派的排斥和壓制時,竟還有臉提出要什麼“要民主。不想想他們當政時,我們異議人士尤其是右翼遭鎮壓,他們堅決支持、幸災樂禍拍手叫好。惡有惡報,民主人士現在不但不應聲援極左派的“民主”要求,反而應讚成主流派對他們的壓制。”
這是很普遍的思想情緒。它的中心意思是,不應給壞人惡人民主權利。
人們察事論理,往往都從一己之好惡,固有的觀點定見,人情道德出發。認為懲治壞人,不給壞人得益是我們應有之義、是理所當然的事。這樣的思想這在日常生活上不會有多大問題。正因為沒有多大問題,人人如是習以為常,一碰上政治問題,就不以為意,亦用這一套思想與準則思考行事。
[一]、不准壞人有政治權利,就是不准所有人有政治權利。
不給壞人惡人有聲援、不給壞人惡人權利的思路和行事準則,一用到政治上去就陷深淵、出大禍。
是甚麼大禍深淵?下麵談談。
我說過很多次:他壞人惡人政治權利和你好人善人的政治權利是完全相同的。但很多人無法理解和接受我的這個說法。
人們總是不相信:一個社會如果可以合法地認定有某一個(類)人因為其壞或惡,就不具有人的基本權利,這個社會就不是民主社會;在這樣的社會裡,好人善人的權利是沒有保障的。
比如說,納粹開始時並沒有說好人善人沒有自由權利。他們要對付的是共產黨這樣的壞人惡人,合法地剝奪了他們的權利。繼後是剝奪猶太壞人惡人的權利。但最後怎麼樣呢?是所有德國人沒有權利!
我們的黨也只是說地富反壞右沒有權利,只可規規矩矩不准亂說亂動。但最後還不是所有人(包括黨員在內)沒有言論、集會、結社、遷徙的權利!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根源是有人有“指定壞人”的權力。這個人既然有指定某一個人是壞人的權力,請問有甚麼可以保證其他人,包括你我他不被這個權力者指為壞人惡人?
因為權力的特點是自我擴張,權力者的趨向是腐敗,而唯一能滿足這些要求的就是剝奪別人的權利!只有剝奪別人的權利,才能成就權力擴張的欲望和滿足權力者的腐敗要求;所以指定所有人都沒有權利是權力者不能不做的事。
很明顯,你要保障自己的權利,最根本的起始點,就是不給任何人有“指定壞人”的權力,不得有剝奪壞人權利的權力;消滅“指定壞人”的權力。這個根源不根絕,除了權力者外,任何人都無法保障自己的權利!(實際上,權力者亦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因為權力者難免會有失權的一天。不信,請看權力者劉少奇的下場!怎麼到你不信?)
[二]、從權利觀點去思考和對待政治問題。
要根絕“有權指定壞人”的權力,會出現人們不樂意接受的事實。
第一個不願意接受的事實是要放棄我們自認為自己理所當然擁有的“不給壞人權利”的權力。
人們在理論上都可以接受,不給權力者“指定壞人”的權力。但要他們以放棄自己的“不給壞人權利的理所當然的權力”作為陪襯時,就很難接受了。這就是上面舉的“惡有惡報,民主人士現在不但不應聲援極左派的“民主”要求,反而應讚成主流派對他們的壓制”的思路和思想感情。
這裡,人們有一個誤解。以為不給壞人惡人得益就是等同於政治上不給壞人惡人權利。給(我們認為是)壞人惡人的政治極左派政治權利,和我們對極左派的厭惡、不給他們得益(特別是不給他們統治權力),並不是非黑即白,不能並存的事。我們在堅持給極左派辦雜誌權利的同時,可以表示對他們的厭惡,對他們的惡思惡行進行批判。不支持且力阻他們重掌權力等等。
這裡問題出在我們沒有分清用感情道德觀點和用利益權利觀點去思考對待問題是不同的。我們在非政治問題上,可以以感情道德觀點為主去處理人際關係;但在政治關係中必須以權利觀點思辨和行事。
權利觀點的前提是:任何人的權利都是相等的。民主政治絕不容許法定權利中,有某一個(類)人的權利比別人多一些或少一些。一有多一些或少一些權利,民主制度就無法保證其存續,這個社會就會變成不是民主社會而是專制社會。因為權利多一些的人必然會演變成為握有不受別人制衡的權力,這權力反轉過來加速權利差別的差距。由此會產生“指定別人是壞人”的權力。由此我們很清楚地看到:在政治上,保護壞人的權利和保證自己權利是合二為一的事。在你不給壞人權利之後,跟著的是權力者把你視作壞人而剝奪你的權利。這是必然的,這是鐵律。
第二個誤解是,人們錯誤地以為,自己在政治上有不給壞人權利的權力。實際上,在專制社會裡,人們只有表態擁護權力者不給壞人權利的“權利”,沒有不給壞人權利的權力。權力完全在權力者手裡。本來我們擁護或反對一下倒也無關重要。問題是今天統治者利用你的擁護來剝奪“壞人”的權利,明天統治者同樣可以利用今天的“壞人”來擁護他們剝奪你這個明天“壞人”的權利!
不信?請看。
昨天,黨不是要求我們工農民眾擁護鎮壓地、富、反、壞、右、封、資、帝、修嗎?今天呢?不是明擺著:他們盛情款待帝修們挾著皮包回來,恭請先進的地富資入黨當黨書記、勞模了嗎?今天的地、富、右、封、資、帝並不需要接受下崗待遇,也無需城市暫住證。工人農民今天的地位怎麼啦?比地、富、右、封、資、帝好了還是壞了?信了吧!
這就是擁護不給壞人政治權利的現眼報!
在民主社會裡,根本就沒有人有不給壞人權利的權力。
第二個人們不願接受的事實是人們以為給壞人政治權利會踐踏我們的權利。
人們普遍擔心,給了壞人(例如極左派)權利就會踐踏我們的權利。這個擔心是有歷史經驗為據的。但事情也並非一定如此,或者還可能恰好相反;要做到這樣相反的效果,就要認識清楚權利不同於權力。給壞人權利(尤其是給的是人人應有的基本權利,而不是特權),不等於給壞人權力,而且要力阻壞人擁有權力。現在先給極左派辦刊物的民主權利,只要你左派能享受到民主權利;他右派理所當然也應有民主權利,也理所當然可以辦刊物;最後其他派別,我們這些無黨無派者更應有民主權利。民主就是這樣形成的。
這樣設想的的期待,其一是,既然壞人也可有政治權利,我們好人,或者不好不壞的人有政治權利是理所當然的事了。其次,既然今天不可剝奪壞人的權利,那麼我們也就免了明天成為壞人而被剝奪權利之虞。
這就是從權利觀點看政治問題。從權利觀點去思考和對待政治問題,對無權者來說,是吃小虧佔大便宜、甚至是無本萬利的大好事。
我這裡所說的壞人應有政治權利,是指某一類被人認為壞人,或者事實上他們是一類壞人。不是指犯法而被法法律剝奪權利者。
[三] 似乎應該對中國高知進行民主啟蒙
我一開始舉出的“不應給壞人惡人民主權利”的思想,不是某一個人說的原話,是我幾年來在網上遇到的類似說法的綜合。
這種“不應給壞人惡人民主權利”的思想,經常出現在反民主人士身上,例如網上常有人說當過團幹部的人、四清以降的人沒有搞民運的權利。鼓吹不按照他們思想搞民運的“偽”民運人士沒有權利搞民運,因而要掃蕩民運。我這篇文章不是寫給這些人看的,因為這些人壓根兒就不理你民主是甚麼東西,他們只知道民主有害他們的主子專制,所以義無反顧一反到底。
民主人士,甚至以民主為職業的民運人士不少人也有“不應給壞人惡人民主權利”的思想和行動。
持有這種思想的人士中,有很多是真誠的民主人士,他們對民主執著和有承擔精神。他們持這種思想只是從感情和道德觀點看問題。這些人大都不會堅持反對用權利觀點看待政治問題。但其中另一部分人則頑強地堅持實質正義先於程式正義;堅持對反民主的專制者剝奪政治權利。在交往中,知道這些人很多是具有博士銜頭的專業人士,多是高知一類。
還有就是那些以民主事業為職業的部分民運人士。我曾和這類民運人士交鋒過。他們曾自我介紹,他們的黨主要是由高知組成的。這些人附和第五縱隊掃蕩民運和攻擊不同派別,視不同派別如敵人。他們明言那些被他們判定為偽民運的敵人是沒有搞民運的政治權利的。其壞人不得有政治權利信念之堅定可見一斑。其對不同民主派別進行掃蕩消滅的恨心和決心比之對共產黨有過之而無不及。
堅持這些觀點的民主人士,很大部分是博士教授等高級知識分子。我為此也寫了不下兩位數字的類似評論文章。老實說,這樣的文章沒有甚麼高深的東西,只是談些民主ABC的東西而已。若由這些高知來寫一定會比我強上百倍。令人氣結的是,他們卻做出和這些民主ABC精神相悖的行為;在做這些反民主行為時,還能用自由民主的言語寫出堂而皇之的長篇辯護文章。
我寫的這些道理,那些高知一般也不反對。問題不在理智上認識不認識或承認不承認這些理論,而是能不能把這樣的民主精神作為思想行事的指導準則。或者用另一種說法,能不能把民主精神視作是一種生活內容,即把民主精神內化成為道德。
在中國(華)人中,連高級知識分子對最低最基本的民主精神都無法實踐中堅守貫徹,無法消化民主於生活,把民主變成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可見中國民主實行之難。
人們常說,要對中國民眾作啟蒙,現在看來,對中國的高級知識分子進行民主生活啟蒙也是急不容緩的事。
20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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