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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親黨團連署開臨會 為公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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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訊】據自由時報6月28日報導,對於陳水扁舉辦核四公投的主張,國親聯盟昨天發表聲明指出,公投是人民應有的權利,不應加以剝奪,但公投行使應有法源依據,核四問題也不宜再延宕,拖延不決。國親立院黨團隨即發動提案連署,請求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審查「公民投票法草案」。

 國民黨主席連戰昨天也重申國民黨要求立法的態度,他說,人民權利義務應以法律規定,立院在此時此刻,應「積極處理」。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指出,國親兩黨反對以行政命令辦理公民投票,辦理公投必須有法源。國民黨發言人蔡正元也說,國親兩黨可接受七月完成立法,八月立即進行核四公民投票。

 林豐正與親民黨秘書長蔡鐘雄昨天代表國親聯盟,對於核四公投表達三點聲明:一、公民投票是民主國家人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人民應有表達政治意見的自由,國親聯盟主張公投立法,讓台灣人民對於重大公共議題有表達意見的機會。

 二、核四廢建爭議,問題出在陳水扁不遵守憲法及立法院之決議,衝擊台灣經濟利益及國際信譽重大,核四不宜再延宕,拖延不決,國親聯盟要求陳水扁應儘速解決,不應使台灣人民繼續承受政策搖擺不定的痛苦。

 三、任何公民投票的行使應有法律依據,國親聯盟贊成應儘速完成核四公投立法的程序。

 國、親黨團連署請求立院召開臨時會,審查公投法草案的提案,主要是以立法抵制政院擬以行政命令舉辦公投,並為公投設定為非憲法層次等範圍,加入責任公投概念,要求行政首長訴諸公投遭否決後,須連帶負起政治責任。

 國親黨團召開記者會指出,行政機關欲以行政命令舉辦核四公投,違法違憲,既然陳水扁強調核四公投有急迫性,國親將提案請求召開臨時會,為公投立法。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表示,國親支持的公投法必須以非憲法層次的公共議題為限,且必須是由人民發動提案權等地方性複決,且必須建立政治責任制,若公投支持率未過半,總統或閣揆必須下台以示負責。

 親民黨團總召鍾紹和說,除核四公投議題,有關國會席次減半及以台灣加入聯合國等公投提案,牽涉到憲法層次,即使完成公投立法,也不宜付諸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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