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7日訊】回答自由時報記者問題時表示,目前國務院並沒有接到北京政府要求,規定台灣僑民的出生地必須填寫為中國,但國務院的立場是,美國政府曾將台灣僑民的出生地列在中國一欄,但國會通過相關法律後,要求國務院給予台灣僑民自由選擇權,出生地方(placeof birth)可填寫台灣或中國,當時美國政府向北京解釋過,這只是出生地,而不是出生國,不涉主權問題,中國政府表示理解。
據了解,美國政府原本基於一個中國政策,規定台灣僑民在填寫出生地時只能填中國,包括台灣人公共事務會等許多旅美台僑為了爭取權益,在九四年經由國會在外交關係授權法案中提出「台灣人護照修正案」,讓台灣僑民可將出生地改寫成台灣。
根據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提供的資料,雖然柯林頓總統也簽了字,但九四年五月送交國務院時,國務院曾以「不適用於護照」為由,拒絕辦理。後來,國務院技術修正法案修改為適用於護照,此案並於九月十三日在美國眾院提出,隨後獲兩院通過,並由柯林頓在十月二十五日簽署生效成為法律,旅美台僑於是有法源可以將出生地登記為台灣。因此旅美台僑在這方面是有法律依據的,美國國務院不可能因北京壓力隨意要求台僑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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