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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务院:台侨出生地可写台湾

2003-07-17 03: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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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7日讯】回答自由时报记者问题时表示,目前国务院并没有接到北京政府要求,规定台湾侨民的出生地必须填写为中国,但国务院的立场是,美国政府曾将台湾侨民的出生地列在中国一栏,但国会通过相关法律后,要求国务院给予台湾侨民自由选择权,出生地方(placeof birth)可填写台湾或中国,当时美国政府向北京解释过,这只是出生地,而不是出生国,不涉主权问题,中国政府表示理解。

 据了解,美国政府原本基于一个中国政策,规定台湾侨民在填写出生地时只能填中国,包括台湾人公共事务会等许多旅美台侨为了争取权益,在九四年经由国会在外交关系授权法案中提出“台湾人护照修正案”,让台湾侨民可将出生地改写成台湾。

 根据台湾人公共事务会提供的资料,虽然柯林顿总统也签了字,但九四年五月送交国务院时,国务院曾以“不适用于护照”为由,拒绝办理。后来,国务院技术修正法案修改为适用于护照,此案并于九月十三日在美国众院提出,随后获两院通过,并由柯林顿在十月二十五日签署生效成为法律,旅美台侨于是有法源可以将出生地登记为台湾。因此旅美台侨在这方面是有法律依据的,美国国务院不可能因北京压力随意要求台侨变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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