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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臺灣海峽的大陸人系列

【人物】在邊緣線上的淘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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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臺北入出境管理局,來往的人總是絡繹不絕。自1992年開放大陸配申請到臺灣居留以來,大陸配偶人數逐年上升,目前,經海基會認證約十八萬五千對。可是,在這十八萬五千對中,相當一部分是只有一紙合同,卻沒有事實婚姻。

那為什麼而來呢?為了工作,為了在臺灣有合法的居留權,合法的工作權。

大陸和臺灣同文同種,就是沒有什麼文化的大陸人,都不用考慮語言的障礙,臺灣對婚姻移民很寬鬆,不會有移民官檢查夫婦間怎麼生活。更不會懷疑是假結婚就取消居留權發配回原居住地。所以兩岸婚姻仲介有了一個台下的生意:以介紹婚姻為名,幫助大陸人到臺灣工作。他們找到願意當一方配偶的臺灣人,提供有償的服務,幫助那些想出賣勞力糊口卻無法如願的中國大陸人,走出黑暗生活的低谷。

在臺北市某公園當清潔工的一位阿嬸,年紀大概五十開外,她是不久前“嫁”到臺灣的“新娘”。她的“先生”是臺灣六十五以上的那種男生。按照臺灣對大陸配偶的規定:臺灣配偶在三十五歲以下的,到臺灣探親的,每次只能停留三個月,三個月後可以延期一次,也就是半年就要離開臺灣回大陸,要再來就重新再申請;但是六十五歲以上的就可以每次探親停留三年,所以六十五歲以上的比較受歡迎。“嫁”六十五歲的大陸人多數在四、五十歲左右,當然二、三十歲的老少配也是有的,這種甚至會從事色情行業。

在臺北有一位姓李的理髮師傅,他因為去年太太去世,所以不久前,他回大陸又娶了一位“太太”,這次婚姻和他前一次婚姻不同的是:在他回大陸福州拍結婚照之前,他都不知道他未來的新娘姓甚名誰、長什麼樣,仲介公司操辦了這個現代的盲婚啞嫁。



在臺北有一位姓李的理髮師傅,他回大陸福州拍結婚照之前,他都不知道他未來的新娘姓甚名誰、長什麼樣

李先生回大陸辦過一次結婚手續後,回憶起來對整個過程很熟悉:“她[配偶]離婚。離婚以後她想過來,一定要離婚才能跟我們結婚。我們十二月一號過去的,仲介都給我們聯絡好了。告訴我們什麼情形:她給人民幣給了那個仲介聽說五萬塊(人民幣),那她給我是說八萬(新臺幣)”,同時他的“太太”還包了他這次回去結婚的來回機票和吃住費用。

李先生覺得他這次婚姻是在做好事,他說:“因為他們那邊一個月才600塊(人民幣),到我們這邊起碼都兩萬二、兩萬四(新臺幣),有的還三萬,看那個老人,換尿布,不能起床的,起碼三萬,有的在醫院裏也是差不多三萬塊,兩萬八那樣。她們這邊一個月可以那邊一年喇。我就幫一下她吧,她就是來工作。”

李先生說他當初找到仲介公司,第一句就問他:“真結婚還是假結婚?”後來他明白:“結婚兩種,一種是我們給錢,她過來就永遠住在你這裏,你一個月一個月給他點薪水,沒有限制多少。一種是她給錢,他到這邊來,她去上班,你不能干涉她。”

如果是真結婚,仲介公司就開始給客人提供可選擇的配偶,進入相親之類的程式,如果是假結婚,這些程式都省了,仲介公司安排好直接就回大陸拍結婚照。然後簽訂各種合同,其中包括:婚期三年合同、放棄繼承財產合同等。李先生說:他的女兒建議他一定要簽訂“放棄財產”的合同,怕以後有問題。他說:我沒有財產,無所謂啦。三年而已嘛。但她的女兒說她的同事曾經假結婚,沒有注明財產權,結果三年後離婚時為財產鬧上法庭。結果李先生就按仲介公司的安排,簽署了各種合同,他還說:“不知有沒有法律效力?”就這樣,大陸方的配偶,就可以申請到臺灣。

除了完成這種速配的手續外,仲介公司同時還為大陸客戶在臺灣找工作,年齡大的多數做些看護、清潔、幫傭等工作。所以她們一到臺灣就馬上投入工作,絕不會浪費這三年的分分秒秒。

李先生的“太太”被介紹到一個家庭當幫傭,這家的老人已七十多歲了,老伴去世,他的幾個女兒已成婚,都不大願意對著怪癖的老父,寧願請專人照顧他。通常假結婚到臺灣工作的人,工錢比請當地人低,也較勤快,不計較工作時間。所以她們有較大的勞務空間。
記者聽說李先生的“太太”是工作兩周休息一天,她和李先生約好,休息日要到李先生的髮廊看望李先生。所以特意要採訪這位“新娘”。

李先生的髮廊是開在家裏,他一邊替客人理髮一邊說:他“太太”有個姐妹來了,她去會她的姐妹,當記者提出要去她工作的家找她是,李先生說:她不敢讓老先生知道她嫁過來的事,也不敢見記者,無奈記者只好在髮廊和李先生聊了起來:

記者:“你太太現在的感覺怎麼樣,他的錢賺夠了嗎?”

李先生:“沒有艾,她借人家十幾、二十多萬哎,因為她兒子前年偷渡過來,抓到,送紅包給那邊公安,叫他趕快把他弄回去。”

記者:“送多少錢?”

李先生:“她說十幾萬,不曉得。”

記者:“就從這邊接回去?”

李先生:“這邊關兩個月就送回去了。”

記者:“那邊要不要關?”

李先生:“不要,那邊沒有事。她這次來就跟他兒子開會。她說:‘媽媽要去那邊給你還債哦。’

她自己也借五萬塊呀。她要過來借五萬呀,她說她妹妹借給她三萬,她五萬塊嘛,給人家借了三分艾,借了兩萬。她現在要把這兩萬三分的先還掉,她比較擔心啦。

她說來的時候,給兒子開會,叫她那邊的什麼書記呀,他們鄉的書記。她說:書記呀,你要作證呀,我要到臺灣幫忙還債,她的養父、養母,等於是兒子的祖父、祖母啦,萬一怎麼樣,三年你要負責。”

記者:“她的書記答應了嗎?”

李先生:“有呀,他說你放心去啦,萬一你養父怎麼樣,我會幫他忙啦。書記太太也是跟人家結婚來啦。”

記者:“就是跟書記離婚啦?”

李先生:“一樣,也是離婚啦。”

記者:“啊,她的書記怎麼會這樣子?”

李先生:“對呀,我說書記你是個大官哎。”

記者:“什麼地方名,她那裏叫做?”

李先生:“中國,福建省,閩河縣,南坭鎮,高知村(音)。”

記者:“就是這高知村的書記嗎?”

李先生:“是。”

記者:“他的太太多大年紀啦?”

李先生:“也是跟他一樣,四、五十歲。”

記者:“她嫁到哪里?就你附近嗎?”。

李先生:“沒有,她現在榮總附近,嫁一個七十多歲的退伍軍人。”

記者:“就是榮民。”

李先生:“對,就是榮民。書記說:我太太到那邊去打工去呀,我當書記很忙呀,我兒子16歲啦,也不要她照顧,她要來臺灣打工,就這樣。”

記者:“那他們就辦了離婚手續?”

李先生:“對,她那邊辦離婚,第二天就可以跟我們臺灣人結婚,以前要三個月,現在不要。”

借婚姻的橋到臺灣來打工的,表面上還是合法的,然而,非法留在臺灣打工的據統計約有一萬到兩萬之間。

其中包括探親逾期不走的和偷渡來的。

在幫傭的隊伍中,就有一位是探親逾期不走的。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已經六十多歲了,她說她是十八年前來探親的,其間做過很多份工,都是吃住在主人家,最長是她現在做的這一家了,她帶大的孩子都十一歲了。

她說她是十八年前來探親的

她對記者說:“當時我爸爸在臺灣病危呀,就給我辦手續來,來了之後呢,我覺得中國大陸生活太苦了,賺的錢又少,就想在這賺些錢回去。”

記者:“你都做些什麼工作?”

匿名者:“年歲也大了,就會給人家打掃呀、帶孩子呀。就做這些。”

記者:“ 哪你賺了錢有寄回去嗎?

匿名者:“ 有呀,都寄給他們。”

她也知道非法居留者,在臺灣是很難就地合法的,但她卻不想回大陸,她拿一張五年前的報紙給記者看,她說當年報紙說政府可能會給她們這種人特赦,哪個未經考證的消息,給了她一個希望,可五年過去了,政府沒有一點消息,那家報紙再也沒有後續報導,看來她五年的夢也破滅了。

她無奈的說:“如果想回去的話,也回不去,因為我也沒有身份證,那海關也是通不過去的,回到大陸之後,據說:好像是你去了半年,她那也把你的身份取消了。就是兩邊都沒有辦法了,只好在這這麼呆著。”

事實上,在臺灣逾期不走的只是非法打工者的一部分,有更多的是直接偷渡到臺灣的大陸人,偷渡到臺灣能夠上岸的,也是藏在島內非法工作,男的偷渡客一般從事體力工作,女的偷渡客大部分從事色情行業。一旦被抓到會被收進靖廬,並要遣返回大陸。

收押女偷渡犯的大陸地區人民新竹靖廬處理中心有820多位在押犯人,主任賴械一說: “像目前, 820位裏面就有103位是未滿18歲的少女,從一個遙遠的地方到臺灣來,在大陸那邊遍及各省都有,尤其最近已經發現了:東北黑龍江、吉林那邊很,還有包括內蒙古的、新疆的都有辦法到臺灣來,到臺灣來賺錢。甚至有的去做不當行業都有。”

大陸地區人民新竹靖廬處理中心主任賴械一

這些偷渡來臺灣的人,都有很相像的故事和理由。

記者:“ 你從哪里來?”

女偷渡犯:“湖南”

記者:“你今年貴庚?”

女偷渡犯 :“23歲”

記者:““為什麼想到臺灣來呢?”

女偷渡犯 :“因為家裏欠債很多。因為爸爸得了肝病,一直病在床上幾年,媽媽沒有工作,妹妹還在讀書,我是剛國中畢業,想出來幫家裏分擔一些,就來到臺灣。”

之後,記者見到另外兩位女偷渡犯,一位姓趙 ,一位姓宋。她們是從廣西桂林結伴而來的,原來她們在桂林都是護士。

宋女士說:她在桂林的家中,只有她和母親,她護校畢業後到一家小診所應徵當護士,每月只有幾百塊工資,媽媽沒有工作,而且得了腸結石多年,已經借了不少錢,她很想幫她的媽媽。剛好又碰上大陸在刮“到臺灣發財”的風,經朋友介紹,就和她的姓趙的同事兼同學一起來了。來時講好路費是蛇頭出,她們要在臺灣打工還錢。上岸後,她被安排在酒店“上班”,因為臺灣是不許賣淫的,所以被捕後留下案子,要兩年後案子了了,才能排隊等待送回大陸。

她的朋友趙女士說起家中事也是一派心酸:她家有外婆、父母、弟弟和她,父親沒有工作,母親打點短工,弟弟上學,外婆得了肝病,她和宋女士一樣在診所都是工資很低,家中要開支,還要支付外婆的醫藥費,所以也是欠債累累。她和宋一樣在酒店被抓。

從湖南到臺灣的23歲偷渡犯


一位姓趙 ,一位姓宋。她們是從廣西桂林結伴而來的

記者:“那麼你們那麼多人住在一起(一個室四十人),他們僅僅是覺得臺灣很好賺錢,還是像你們這樣在家裏都有一個令人心酸的故事?這種情況多嗎?就是家裏面都很困難的。”

宋女士:“很多,對。”

記者:“有多少個?”

宋女士:“可能一大半都是這樣。”

記者:“一大半都是欠了錢的?”

宋女士:“對,或者是家裏面情況不是很好這樣。”

記者:“怎麼樣不好?都是城市的嗎?”

宋女士:“一般都是鄉下比較多。”

關在宜蘭靖廬的男偷渡犯比關在新竹靖廬的女偷渡犯人數要少,但偷渡來台的男犯很多也是說被生活所迫。

有一個從福建來的二十出頭的男生對記者說:“ 在家裏沒有工作做。然後,在外面朋友介紹過來。他說到這邊來,就這樣子呀。”來到以後,說好到一個地方碰面,他的朋友沒有到,員警到了,他就被帶到宜蘭靖廬。

從福建來的男生對記者說:“ 在家裏沒有工作做…

幸好在兩個靖廬,他們都覺得過得不錯。除了長官對他們不錯外,吃得也很好,一個個養得白白胖胖的。宋女士說,那些有BB的,得到更多的照顧。

因為女犯很多都是到臺灣賣淫,有不少懷孕生子,而且很多都是第一胎,靖廬除了派出四位女警到醫院輪班陪犯人生產外,回來後還按醫生的吩咐照顧她們。

新竹靖廬主任賴械一說:“這個母親呢,我們按照臺灣的習俗,幫她做月子。煮麻油雞給她吃一個月。所以每一個在我們這裏生產了以後,長得非常健康。我們處理中心,就有點雷同坐月子中心呀,你看現在十二個嬰兒,還有五位要生產,後續的還有三十幾位元懷孕,如果全部跟著生產,我這裏真的不曉得怎麼處理。”後來,新竹靖廬一個個懷孕女犯生產,靖廬發給嬰兒統一的用品。龐大的醫療、用品、以及伙食費數量相當。據統計新竹女犯的伙食費去年全年開支與四千萬新臺幣。

為了改變犯人的不按心情,新竹和靖廬都會請一些宗教人士來講經說道,有不少在押的犯人信了佛和天主、基督。

宜蘭處理中心主任鄭明賢說:“希望改變他的思想觀念,希望把他那種煩躁不安的心理,消極的心理,轉化成一個學習之旅,轉化成一個積極的行動。當然我們中間安排了很多這些活動的事項呀。”

大陸地區人民宜蘭處理中心主任鄭明賢

每逢節假日,都安排犯人打電話回家保平安。從一幅幅照片中,記者看到通話中,有人高興,有人哀嚎。

宋女士:“在這裏,除了不能出去外,其他事情想做都可以做。”

記者:“例如?”

宋女士:“比如看一些書籍,佛教的書呀、基督教的書呀。”

趙女士:“當我們想學英文的時候,跟長官講,講官就會教我們,拿書給我們看呀,教我們這些東西。”

宋女士:“在這邊很好,吃得也好,睡得也好,對。”

從湖南來的女犯也說:“以前在外面脾氣比較倔強,很多事情很容易會生氣,可在這裏學會了一些忍耐、耐性,學會怎樣跟旁邊的人相處,還有禮貌。”

記者看見放風時,女犯很認真地做操,男犯做完操後打球,由員警當裁判。

雖然是很多的照顧,但他們都還是在押,所以都希望回去,但是大陸的接收船遲遲不來,或來的很少。現在臺灣待遣送的偷渡犯人數已近兩千人。

放風的女犯在做操


放風的男犯做操後準備打球

新竹處理中心主任賴械一介紹說:“人一進來,在我們這邊時間的長短,完全是看大陸什麼時候來收為主。變成我們是被動性的、配合性的,他們這些人在這邊,時間長,給我們一個壓力。再來呢浪費我們很多資源。每一個人,在我們這邊,如果是正常的生活費呀,沒有病痛,沒有付另外的醫療費用。在我這邊一個人,最起碼要付兩萬塊他的伙食費,包括他的雜費、包括他的衣服。”

賴主任還說:“我們海巡單位在整艘船還沒上岸的時候,整艘船查獲,有時一艘船二十幾個、十幾個,查獲單位會給他們做一個驗血,就已經發現有的在他未上岸時就得到其他的疾病,甚至於有性病。

據新竹和宜蘭兩位主任介紹:這些偷渡犯有的還多次偷渡。

宜蘭處理中心主任鄭明賢說:“認為臺灣的經濟好,來這邊主要是來賺錢,來一次被遣返回去,覺得這個地方還是可以發財,他又來一次。”

新竹處理中心主任賴械一說:“我們曾經有發現來第四次的。第二次的比例很高,甚至在去年曾經有發現:再回去25天,還有一個回去28天,馬上又回來的,這個如果說被騙,完完全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放風後

這些偷渡犯有些去過日本的,對靖廬處理中心的員警回憶說:日本關押的地方不夠臺灣的好。

臺灣陸委會法政處處長楊家駿說:其實大陸人偷渡到世界各地的都有,只是臺灣近些,所以來的人多。

的確,大陸人不僅偷渡到臺灣,偷渡到世界各地的都有,其中偷渡英國的事件震驚全球,當時捂死在貨車裏的就有60多人。這些沉重的事件、這些冒險離開家園的中國大陸人,他們甚至不惜以生命為代價。我們應該如何憑估當今的中國大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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