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趙亮:中國如何與世界接軌﹖

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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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訊】走向世界﹐實現與世界接軌﹐是中國人的一個夢想。加入世貿之後﹐與世界接軌的夢想似乎已成為一個必然﹐很快就應該實現了。

其實不然﹐1949年以後的中國﹐從來都是政治主導一切﹐而今日中國的政治﹐決定了中國很難真正實現與世界接軌﹐因為那個政權為了自己的“政治”從來都是可以不管不顧一切的。政府這樣的作風﹐是無法與世界接軌的。

不信請看﹐中國的國安部﹑公安部﹑和中央電視臺因為在美國涉嫌非法騷擾和迫害法輪功﹐被50多位作為受害人的法輪功學員告上了法庭。為了逃避司法公正﹐中國政府竟然不惜違反國際公約﹐拒不履行自己簽署了的海牙公約中有關國際司法文書送達的程序。原告方律師已經不下5次按照海牙公約的規定﹐把在美國法院控告國安部﹑公安部﹑和中央電視臺的法律文書用快件轉遞送到中國的司法部﹐卻每次都被中國政府給退了回來﹐根本就不履行中國政府在簽署海牙公約時所承諾的責任。

如果今日為了鎮壓法輪功的這個“政治﹐”可以不顧國家信譽而拒不履行海牙公約﹐那麼明日為了另一個“政治﹐”也可能會違反其它的國際公約和法規。如此以來﹐中國與世界接軌的夢想只能是個夢了。

有人可能會說﹐與世界接軌只是經濟上接軌﹐你舉的例子是個政治問題。其實不然﹐這是個法治問題﹐信譽問題﹐國際準則的問題。我們不妨聽聽美國律師馬丁‧麥克曼對此問題的陳述和看法﹕

“國際上有個海牙公約。海牙公約有各種程序﹐期中一個就是有關國際間法律過程文書送達的程序。中國政府也簽署了海牙公約﹐簽署這個公約意味着什麼呢﹖比如一個北京的商人與美國的一個公司簽有合同﹐如果發生了糾紛打官司﹐這個北京的商人可以把起訴書送到我們的國務院﹐我們美國的國務院就有責任幫他把傳票送達在美國的被告。跨國間的官司糾紛就需要這種國際公約﹐這是長期以來建立的一套國際法律關係。

“國際上跨國的官司就得靠海牙公約來進行傳票送達。在國際上﹐中國已被接納參加了WTO﹐就是世界貿易組織﹐中國能參加世貿的一個條件就是它必須執行國際公約﹐當然也包括要執行海牙公約。可是他們現在卻以“外國主權”為借口﹐避免來響應在美國聯邦法院的訴訟。既然你已經簽署了海牙公約﹐你怎能這樣做呢﹖”

“當然了﹐他們不肯來﹐我們就要求缺席判決了。因此說我很有信心。你看﹐每次他們退回我們的文件﹐已經有五次了﹐他們都是說我們原告方做的符合海牙公約﹐他們找不到可以挑錯的地方。既然你挑不出錯來﹐那你就得來法院打這場官司﹐不然的話你當初簽海牙公約幹什麼﹖當時中國政府急於參加世界貿易組織﹐為了方便﹐他們就說好聽的給國際社會﹐表示要遵守這個﹑那個。現在他們已經加入了世貿﹐面對這個訴訟案﹐他們就不照說的做了。他們大概現在不喜歡海牙公約了﹐可是你不能這樣呀。你一旦簽署了海牙公約﹐你就不能再反悔了。”

今日中國﹐民族情緒異常地高漲﹐盼着中國早日成為一個世界強國﹑大國。但是﹐一個大國﹑強國﹐要有它的胸襟和範。而中國政府的做法﹐在麥克曼律師的眼裡﹐連國際社會一員的標準都沒達到﹐“我不知道它現在算不算得上大角色﹐但是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作為一個有法治的國家﹐你做事就起碼應當符合國際法﹐遵守你簽署過的海牙公約﹐執行那個法律文件送達程序。我認為﹐中國政府沒有遵循國際法﹐做事不像一個有份量的政府。如果中國的業主需要對美國的某人起訴﹐美國決不會象中國這樣拒絕執行送達程序。這就是問題所在。我不知道他們算不算大角色﹐但是他們所做的配不上國際大國﹐他們簡直就是在違反國際條約。”

中國要想真正走向世界﹐與世界接軌﹐最起碼的要尊重國際法和國際準則。這不僅包括遵守海牙公約等事務性的條款﹐也包括要遵守世界人權公約﹐反酷刑公約等國際倫理道德準則。

目前中國政府和其領導人因為鎮壓民眾和異己而嚴重違反國際法﹐在國際上到處被譴責甚至被起訴。例如因為殘酷鎮壓法輪功群眾﹐江澤民等負有直接責任的中共高官陸續在海外被起訴﹐目前在美國已經有原北京市長劉淇和湖北省公安廳負責人趙志飛等數名高官被判有罪﹐對江澤民的起訴案也正在芝加哥的聯邦法院進行。而國安部﹑公安部﹑和中央電視臺在美國被起訴原因也是在美國涉嫌非法騷擾和迫害在美國的法輪功學員。許多中共高官因為自知參與迫害法輪功而害怕被起訴﹐已經不敢到美國了。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的直接責任人﹐只要一出國門就可能被起訴﹐已成了人權組織的眾矢之的。

規勸中國政府儘快改正其迫害和鎮壓的做法﹐讓中國成為國際社會中有資格的一員﹐讓中國和中國人真正能得到尊重。那一天﹐中國與世界接軌才不再是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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