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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學習自保之道 才能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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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七日電)從事多年勞工法律諮詢服務的律師陳祖德表示,因為勞工對於法令的不熟悉,在遭到雇主不公平的對待後,即使尋求法律途徑,也未必能獲得勝訴,他呼籲所有勞工在平日就應該學習自保之道,例如保留薪資證明等文件,一旦發生訴訟,才能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打贏官司。

陳祖德表示,曾有一名勞工被公司以訂單減少、營運不佳的理由,希望勞工先行在家休息幾天,沒想到勞工回到工作崗位後,公司卻以曠職多日理由開除勞工,由於勞工事前並未取得公司白紙黑字的「休息證明」,在法庭上也難有立論證據。

另外,許多雇主為了逃避退休金,常會變更即將退休勞工的勞動條件,再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開除,以資遣費取代高額的退休金。陳祖德指出,很多勞資爭議上了法庭,因為勞工能提供的證據相當薄弱,例如沒有詳細的薪資表、薪資表上沒有公司名稱,雇主都可以藉此規避部分資遣費或退休金。

為感謝執業律師在公務繁忙之際至各地勞工服務中心輪值,提供勞工法律諮詢服務,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特別舉辦「九十二年度全國勞工服務中心諮詢服務律師感謝茶會」,勞委會主委陳菊親自出席致贈義務律師感謝獎牌,感謝所有律師朋友百忙之中抽空為勞工服務。

陳菊表示,過去三年勞委會推動許多勞動法令上的修正,希望使台灣的勞動權益能受到更完整的保障、勞動法制能夠更趨完備。但徒法不足以自行,許多勞工在面對複雜的法律問題時,往往求助無門,所以勞委會在各地勞工服務中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解答相關法律問題。法律諮詢服務從民國八十三年起在各地勞工服務中心展開,至今共有六十五名律師持續為勞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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