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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律師協會主席:律師應該選擇社會公正

津巴布委律師協會主席﹕發展經濟和尊重人權本質上是一體的

2003-09-17 23:02 中港台時間|2025-10-21 23: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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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記者馬有志舊金山報導/國際律師協會(IBA)2003年年會於9月15日在舊金山進行了第二天﹐本報採訪了國際律師協會主席艾密理毆‧卡登耐斯(Emilio J. Cardenas)和津巴布委律師協會主席司登福特‧莫佑(Sternford Moyo)。

卡登耐斯﹕律師應該選擇社會公正

國際律師協會主席卡登耐斯說﹐國際律師協會的一個職責是維護律師的獨立性﹑保護律師的人權和公民自由。但是﹐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就必須倡導人權和公民自由﹑維護人的尊嚴。

卡登耐斯表示﹐現在世界上還有一些地區和國家的人權沒有得到尊重﹐那裡的政府沒有履行他們同意和簽署的聯合國有關公約。對于這種制度性的對人的尊嚴的侵犯﹐國際律師協會專門成立了一個人權部門﹐只要有律師受到侵擾﹐我們會給予關注。而且﹐我們對于人權的關心不限于只是律師。

卡登耐斯說﹐在法律條文和社會公正分離時﹐律師應該選擇社會公正。我強調律師應該為保衛法律而戰﹔但是﹐當法律條文不公正時﹐我也希望律師能夠尋回良知﹐勇于努力去爭取改變這些不公正。

津巴布委律師協會主席莫佑﹕言論自由是一個前提

津巴布委律師協會主席莫佑說﹐津巴布委政府近來關閉了一家可以自由發表意見的報紙﹐這是津巴布委民主制度的一種後退﹐因為那裡的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的權力。獨立的報紙本來對政府有著維護憲法實施的監督作用﹐官員的貪污會受到輿論的壓力﹔如果報紙是在政府官員的直接控制下﹐這項功能就不再存在。

莫佑說﹐顯然﹐中國人沒有能夠享受言論自由的好處。言論自由是最基本的﹐沒有言論自由﹐其它的人的基本權力就沒有保障﹔你也不知道選誰作為領袖才是對的﹐只有言論自由才能防治壞人竊取領袖位子的可能。

莫佑說﹐言論自由是一個前提。沒有言論自由和信息的自由傳遞﹐人們怎麼去享受發展帶來的好處呢﹖另外﹐如果你沒有選擇的機會﹑在獨裁統治下﹐社會又怎麼算發展好了呢﹖

莫佑﹕發展經濟和尊重人權本質上是一體的

莫佑表示﹐如果有人被剝奪了請律師的權力﹐我會去法庭申訴這種做法不符合憲法和法律。象中國的律師都被抓這樣的情況是絕對不可以接受的﹐津巴布委的司法是不太好﹐但是還沒有壞到這種地步。在那裡﹐任何人都可以找到律師﹐律師也不會被威脅而停業。

莫佑說﹐很不幸﹐中國的司法已經落後到了那種地步﹐讓人更覺得民主自由的司法應該受到珍惜和保護﹐和維護司法和律師業的獨立性。

莫佑表示﹐我不同意關於先發展經濟﹑後尊重人權的提法。發展經濟的目的是為了開創一個讓人的尊嚴受到尊敬的環境﹐貧窮有時會讓人失去尊嚴。但是﹐人權才是人類的尊嚴的基礎﹔所以﹐發展經濟和尊重人權在本質上是一體的。說發展經濟的同時可以不去維護人的尊嚴﹐這種分離發展經濟和尊重人權的提法邏輯上是有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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