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問題引爆中國大陸社會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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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任紋儀特稿)安徽省農民朱正亮為抗議房屋遭強制拆遷,日前在北京天安門金水橋自焚,稍早南京市玄武區鄧府巷居民翁彪也因拆遷問題自焚,兩起事件突顯拆遷問題成為引爆中國大陸社會危機的導火線。

四十五歲的朱正亮來自安徽東部青陽縣,因不滿當地政府拆遷計畫,九月十五日偕妻子來到天安門廣場附近自焚受輕傷。而三十九歲南京市民翁彪也因被勒令遷居,八月二十二日在身上潑灑汽油後,闖進當地拆遷辦公室,引火自焚身亡。這兩起事件成為展現大陸民怨最令人矚目的案例。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大陸城市建設發展,舊房拆遷的面積與數量持續增長。大陸各地為擴大招商吸引外資,許多地方大肆圈地或任意拆屋浮濫興建工業園區,嚴重剝奪居民的房屋所有權和居住權,拆遷糾紛持續不斷。

中國大陸國家信訪局研究室專家朱穎透露,今年前八個月,信訪局就收到一萬一千六百四十一封有關拆遷問題的投訴信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五成,上訪人數五千三百六十人,比去年增加百分之四十七。

大陸拆遷問題日益嚴重。首先,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權力搞霸王交易,無視拆遷戶的利益;其次,大陸各地只看到開發商為當地帶來的經濟利益,卻無視拆遷戶為城市發展做出的貢獻和犧牲,強制拆遷,在補償上能壓就壓,不留商量餘地;第三,拆遷過程操之過急,態度蠻橫,手段惡劣。對不同意拆遷補償條件的居民,有的地方採取「先騰地,後處置」的辦法,不管拆遷戶同不同意都必須走人,否則強制拆除。

按照法治國家的做法,拆遷房屋涉及對居民重大財產權的徵收,必須符合嚴格的條件,因此許多國家對房屋拆遷採行社會公益和合理補償兩項基本原則,也就是房屋拆遷必須因社會公共利益引起,即便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拆遷居民房屋,也應當按照房屋的實際價值全面合理補償。

目前中國大陸有關房屋拆遷的規定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相應的地方法規。根據規定,大陸房屋拆遷原則是「符合城市規劃,有利於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保護文物古跡。」條例還規定,一個企業或個人想拆遷別人的房子,只需向縣級政府工作部門提交「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以及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等五項資料,即可獲得批准。因此,一個人的房屋,隨時可被擁有上述五項資料的人拆掉,卻不需要經過房屋所有人同意。

拆遷問題已嚴重影響大陸社會穩定,因為在拆遷過程中,有的地方不提前通知拆遷戶做準備,公告一出就開始拆房子;有的拆遷辦法、程序等資訊不公開、不透明,群眾對拆遷不知情;有的不按政策規定辦事,對拆遷戶的安置不及時、補償不到位;有的則採取斷水斷電、門口堆放垃圾、上房揭瓦等惡劣手段強迫拆遷戶搬遷,拆遷期限未到,就用推土機強行推倒還有人居住的房屋。甚至找來一些黑社會人士,採取騷擾、要挾、恐嚇的手段驅趕拆遷戶,激化社會矛盾,引發居民強烈不滿,憤而採取激烈手段爭取權益。

例如,七月十八日淩晨一時多,一群手持棍棒的年輕人闖入北京市西城區老萊街多戶居民家中,見東西就砸,誰說話打誰。北京媒體披露,居民被打與拆遷有關,打人的「棒子隊」身穿迷彩服或穿白背心,迷彩服後面還印有拆遷公司名稱。

安徽省五河縣為建設一座大型文化休閒廣場進行房屋拆遷,拆遷戶大多是下崗工人、無業人員和城市貧民,他們不滿未經協商就被迫遷居,也對每平方公尺五百一十元人民幣的拆遷補償金有意見,擔心強拆後買不起房子無家可歸,一時人心惶恐,四處上訪哭訴。

家住北京市西城區錦什舫街的徐永海,他的家遭強迫拆遷。徐永海的家約十三坪,拆遷公司給他的補償費是二十六萬元,這在北京市舊城區買不到同樣大小房子,拆遷公司強行把他們遷往郊區。在多次上訪無效後,一度想和妻子準備汽油瓦斯以性命來抗議,並且被捕。

此外,上海首富周正毅涉案被逮捕調查,導火線之一是與上海靜安區拆遷戶發生嚴重糾紛,拆遷戶代表多次前往當地區、市以及北京上訪,告發周正毅。北京專家和學者近來強烈批評當局違反人民意願進行強制拆遷工作,並擔心貪腐官員濫用權力,把高房租地區的低收入居民趕走,透過開發交易牟利。中國大陸不斷傳出抗議強制拆遷的上訪和惡性事件,形成大陸社會不安的引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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