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江西弋陽縣原公安局長貪污受賄被判18年

2003-09-27 11: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9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大陸人民日報報導,江西弋陽縣原公安局局長邵亞軍因犯貪污罪和受賄罪,近日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報導說,一九九八年至二○○二年九月,被告人邵亞軍時任江西德興市公安局局長,在局內私設「小金庫」,「存放」辦案追繳的贓款及部分贊助款,任職期間,邵亞軍共侵吞三十二萬九千元人民幣;此外,因公安局計畫興建看守所大樓,邵亞軍利用職權交付廠商承包權,再獲取賄款十三萬元。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