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人士實地考證﹕陳福兆為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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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一位大陸人士就『浙江乞丐被殺案』親赴浙江蒼南龍港鎮瞭解情況,證實陳福兆為精神病患者。以下是明慧網1月3日刊登的該人士的調查情況及結果﹕

『去年7月,浙江蒼南龍港鎮發生一起毒殺14名乞丐的惡性案件。浙江《都市快報》唐澤文首先報導了此案情況。新華社則一口咬定此案是龍港鎮陳福兆修煉法輪功所為,並將浙江《都市快報》唐澤文先前的相關報導予以刪除。

筆者曾致電新華社撰寫該報導的記者盧晶,盧晶系新華社浙江分社政文編輯部記者。據她在電話中稱:她是屬於後方采編的,還有在前方采編的。具體詳細的情況要問前方采編的。以盧晶署名的文章只是別人給她提供的,而不是她實地採訪的。

稍後,筆者親赴浙江蒼南龍港鎮,瞭解有關情況。在龍港鎮,筆者碰巧遇到一位治療精神病人的大夫(為保護當事人的安全,這裡隱去其名),談到這起毒殺案。這位大夫說,他知道陳福兆這個人,是個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我問他,陳福兆是甚麼單位的,幹甚麼工作的。他告訴我說,陳福兆是蘆浦鄉衛生院皮膚科醫生。那個地方是在鄉下,很遠的,勸我不要去了。但我還是趕過去了。

在蘆浦鄉衛生院,陳福兆原工作單位,院裡的醫生告訴我,縣委宣傳部下通知了,不可以談這件事。醫生還說一件事:去年四月份的時候,陳福兆曾與衛生院的院長吵過架,並揚言要將院長毒死。經人指點,我到了距衛生院不遠的陳福兆的老家──龍港鎮仙居鄉雅店橋,該地有前村、中村、後村三個村,大部份村民都姓陳(他的家已搬到龍港鎮去了)。據村民說:陳福兆很早就患有精神病。 』

明慧網評論員指出,新華社記者閉口不提陳福兆是個精神病患者的事實,栽贓陷害法輪功,煽動公眾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此舉已構成「灌輸仇恨罪」,將來難逃法網。2003年12月3日,聯合國刑事法庭在審判盧安達的種族屠殺案時,將兩名媒體人判處無期徒刑,另一名媒體人判處35年徒刑,因為他們在RTLM電視台和雜誌上「灌輸仇恨,擴大恐懼並煽動屠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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