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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官令虐妻犯對妻子好一點

【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章君宇多倫多七日專電)加拿大安大略省北部蘇伯瑞市一名法官最近在判一名虐妻犯八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後,並命令他今後要對妻子好一點。此一判決令社會服務人士訝異不巳。

安大略省蘇伯瑞市二十三歲男子費伊因在一次爭吵中毆打妻子並摔壞一台電話,最近被法官庫克倫判決有罪,應服刑八個月,緩刑兩年。在判決書中,庫克倫法官並命令費伊今後應對妻子好一些,如經常問候,送鮮花,帶妻子散步、看電影等。庫克倫法官並規定費伊每周至少應有一次這樣的體貼行為。在緩刑兩年期間,必須記錄對妻子的體貼行為,並定期向緩刑官員呈交這些報告。

庫克倫法官的判決經新聞媒體披露後,安大略省社會服務人士極為訝異。他們認為,庫克倫法官顯然不太了解惡化的夫妻關係,是不可能用法庭命令來修補的。

蘇伯瑞市家庭中心主任康士坦丁諾表示,庫克倫法官的命令,無法鼓勵受虐婦女今後舉報丈夫的虐妻行為。她認為,家庭暴力的根本原因在控制及權威,庫克倫法官的命令並未針對這些家庭暴力的根本原因。

康士坦丁諾也表示,庫克倫法官的判決亦充分顯示安大略省司法系統的缺失。亦即是說,有些法官很了解家庭暴力的根本原因,但有些法官對這些問題卻渾渾噩噩。

安大略省青年服務社主任普瑞弗斯特表示,她對庫克倫法官的判決感到驚訝。他說,庫克倫法官對費伊的判決與費伊所犯的罪行相比簡直不成比例。普瑞弗斯特在安省擔任受虐婦女顧問有十五年之久。

普瑞弗斯特認為,庫克倫法官命令費伊今後要對妻子好一些是想修補費伊與妻子之間的關係,但問題在於,在修補男女關係一事上,司法毫無置喙餘地。因為司法系統既無法日日監察男女關係,也無法予以控制,更遑論強制執行。律師卡利認為,庫克倫法官判費伊兩年緩刑,在改正費伊行為一事上應有正面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