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獲薛球陳益華獎金 刑事局:仍未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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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3日電)要犯薛球、陳益華上個月23日自中國大陸遣返,但兩千萬元的懸賞獎金至今仍未發出,刑事局表示,這筆獎金依規定應在他們歸案後一個月內發出;至於另名要犯張錫銘,警方指出,迄今並沒有千萬元的破案獎金。

刑事局偵查科表示,這次逮捕薛球、陳益華,先由台灣線民提供情資,經警方專案小組查證屬實後,轉介向大陸公安單位報案,配合緝獲兩嫌到案,並在上個月23日依兩岸簽定的「金門協定」遣返。

依規定,這筆獎金應在薛、陳兩嫌歸案後一個月內發給,警方也有這個職權,在提供有關線索資料,報行政院核定後發給,只是到目前為止,仍無人出面申請領取這筆獎金,為保護證人安全,警方不便透露線民身份,但未來只要檢舉人出面製做筆錄,依法扣稅後,線民就可拿到這筆獎金。

未來這名線民是否可領到獎金上限的兩千萬元,偵查科指出,依照「行政院獎勵提供線索緝獲重大案件通緝犯要點」,若多人共同提供線索,或多人提供同一線索,無從分辨先後,所核定的獎金將按人數平均分配,但這部分要待檢舉人出面製作完筆錄,才能進一步審核認定。

另外,警方急於追緝的另名刑事要犯張錫銘,警方指出,張嫌並非行政院所核定的十名重大案件通緝犯,因此民眾提供破案線索並沒有一千萬元的破案獎金。行政院所核定的十名重大案件通緝犯,在薛球、陳益華落網後,另外八人為朱安雄、汪傳浦、陳由豪、伍澤元、劉冠軍、劉偉杰、張朝權、張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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