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為黑惡勢力買警車 反饋信息難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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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1日訊】(中國輿論監察網報導)《彭城晚報》(2004年10月4日)、《楊子晚報》(5日)、《江南時報》(6日)均作了報道:礦大教授王培榮舉報和揭露四年的閆家訓因制售假冒、劣質防盜門,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447/13089/1174681.html

http://www.yangtse.com/gb/content/2004-10/05/content_724835.htm

王培榮進一步舉報和揭露:徐州公安部門為黑惡勢力個人購買警車,供黑惡勢力犯罪使用(詳情見附件)。

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陳小強等四人於2004年10月19日下午五點左右,向王培榮反饋信息:

1.根據徐州市公安局2003年10月調查,關於閆家訓個人買警車問題不成立。但閆家訓個人不應該使用警車。

2.根據江蘇省公安廳2003年11月調查,不能根據王培榮提供的錄音帶,對閆家訓在黑道用二千萬買王培榮人頭的事立案。

3.徐州市公安部門不存在行政不作為問題。

王培榮提出異議:

1.徐州市公安局2003年10月調查、江蘇省公安廳2003年11月調查均是在閆家訓被逮捕前進行的,是不真實的,當時徐州市公安部門不擇手段弄虛作假,欺上壓下,掩蓋事實真相,例如十分明顯的是,閆家訓制售一百五十多萬元的假冒「三無」劣質單元防盜門,王培榮長達四年的舉報,徐州市公安局根本不查。

2.閆家訓個人買警車,閆家訓個人花了四萬元。徐州稅務部門出公函,寫明是保安公司購買並使用。為了證明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合法,徐州公安部門向法院出公函,說購買、使用警車是經徐州市公安局及雲龍分局領導批准的。

(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陳小強承認,徐州公安部門不應該向法院出公函,但把閆家訓個人花了四萬元買警車說成是:徐州公安部門借了閆家訓個人四萬元買警車,再次強調閆家訓個人不應該使用警車。)

3.江蘇省公安廳2003年11月調查對閆家訓在黑道用二千萬買王培榮人頭的事,為什麼不給答覆,依據是什麼?

(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陳小強回答:徐州能沒有人能拿出二千萬錢的)

令人費解的是:

1.閆家訓個人花了四萬元購買並長期個人使用的警車,被徐州公安部門沒收時,變成了徐州公安部門借了閆家訓個人四萬元買警車,即閆家訓個人違法犯罪,由徐州公安部門買單。這是繼徐州市有關部門用納稅人的錢為犯罪分子閆家訓(已退還的一百五十多萬元的假冒「三無」劣質單元防盜門款)買單後,又一大黑幕。

2.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陳小強透露:閆家訓是徐州市公安局在冊的事業幹部,王培榮責問為什麼在起訴刑事犯罪時徐州市公安部門向檢察院、法院隱瞞閆家訓是徐州市公安局在冊的事業幹部的事實,而用而用早在98年已不存在的經營部經理身份?為的是閆家訓在一年半後刑滿釋放後重回徐州市公安局工作?

3.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陳小強稱:徐州市公安部門不存在行政不作為問題。徐州市公安部門除了掩蓋閆家訓制假售假真相四年外,閆家訓當警察的面打傷王培榮,為什麼閆家訓至今不承擔三百五十元的醫療費。閆家訓多次搶劫王培榮,為什麼徐州市公安部門至今不退還被閆家訓搶劫物品¼¼。

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陳小強稱:2002年10月徐州市公安局已查處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問題,並告知舉報人王培榮。事實是:2002年10月24日,因徐州市公安局不但不查處閆家訓經銷金額一百五十多萬元「三無」劣質單元防盜門的犯罪行為,反而為閆家訓個人購買警車提供公函,打擊舉報人。王培榮起訴徐州市公安局。一審時,徐州市公安局不但沒有說已查處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問題,反而為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辯護。一年後的二審(2003年10月24日),徐州市公安局依舊不但沒有說已查處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問題,反而繼續為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辯護。

現在閆家訓被判處有期徒刑,徐州市公安局稱二年前已查處閆家訓個人購買、使用警車問題,並告知舉報人王培榮,完全是為了推卸責任。

徐州市公安部門不但存在行政不作為問題,而且與犯罪分子閆家訓相勾結,為犯罪分子閆家訓向法庭出具二份公函(均系偽證),打擊報復舉報人王培榮。

從徐州市公安局向王培榮反饋信息來看,徐州市公安局不是真正解決問題,要真正打擊徐州黑惡勢力的犯罪,懲治徐州公安機關的腐敗有許多工作要做。

附件:徐州公安部門為黑惡勢力個人購買警車,供黑惡勢力犯罪使用

沒有營業執照無業人員閆家訓,與徐州市原領導的子女勾結,每年向徐州市公安部門交所謂的一萬五千元的管理費,個人竟購買、使用警車,干了大量犯罪活動(涉及金額150多萬元假冒「三無」劣質單元防盜門、逃稅、行賄、瘋狂打擊舉報人等大量犯罪行為)。

十分簡單的刑事犯罪,八十多篇媒體文章曝光,江蘇省電視台二次專題報道,中央政法委羅干、公安部部長、建設部汪光燾部長,江蘇省人大主任陳煥友批示、徐州市潘永和市長批示責成有關部門查處……

由於徐州公安部門為了縱容、包庇閆家訓嚴重刑事犯罪,掩蓋徐州市公安部門內部的某些敗類腐敗、犯罪問題的原因,故意辦假案,欺騙黨和政府,愚弄百姓,為犯罪分子閆家訓開脫罪責,至今沒有真正查處閆家訓嚴重刑事犯罪。

更有甚者,徐州公安部門不但縱容、包庇閆家訓動用黑道劫持舉報人王培榮,多次搶劫、(當警察的面)打傷王培榮、閆家訓在黑道用二千萬買王培榮的人頭,而且徐州公安部門有人掩蓋徐州市公安部門內部某些敗類的腐敗、犯罪問題,竟要以「誣告」為名「勞教」舉報人王培榮二年。

如果說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腐敗是可恥的腐敗

那麼,法官和檢察官的腐敗是最可怕的腐敗

而,人民警察的腐敗就是最恐怖的腐敗

徐州市中國礦業大學理學院王培榮

E-mail:peirongwang@sina.com,電話:0516-3884475 , 郵編:221008(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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