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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獼猴鬧翻天 農友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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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台灣獼猴不斷傳出擾「農」,百餘位農民昨天帶著兩隻台灣獼猴北上立法院和農委會陳情,要求將台灣獼猴自保育名單中剔除,並設置台灣獼猴觀光生態園區;對於遭台灣獼猴破壞的農作物,不分農作物項目,一律賠償農民的損失。

台灣農墾會理事長錢政照表示,台灣獼猴由於被政府列入野生動物保育法中保育類動物,導致雲林、彰化、嘉義與南投等縣市已出現猴滿為患。

近半年來,中南部陸續傳出台灣獼猴偷吃水果、雞蛋等破壞農作物或者騷擾民眾的消息,但因台灣獼猴屬二級保育類動物,不能夾捕、獵殺,農民只能儘量驅趕,地方政府若抓到獼猴,也不能送人,只能等待機關收養,或送至收容中心安置。

錢政照要求,政府應立即將台灣獼猴自保育類動物名單中除名,並由政府提供國有保安林地,專案設立台灣獼猴觀光生態園區,集中管理,並提升台灣獼猴的觀光價值與經濟效益。

對於飽受台灣獼猴危害的農民,含承租地與業主地的農作物,政府應從野生動物保育法實施後至廢除法條止,給予果農全額賠償。

負責接見的農委會副主委戴振耀表示,台灣獼猴是台灣特有種,靈長類動物在國際間也皆被列為保育類動物,實難除名;不過,設立台灣獼猴保護區讓台灣獼猴與人和平共處,該會將進行評估。

此外,對於農民要求全額補助台灣獼猴危害的農作物損失,他說,由於目前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並未列入這一項,允諾將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台灣獼猴危害情況,並研究是否可修法,將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的損失,列入補助農民的項目。

學者建議「租島」野放 農委會:過量可獵殺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台灣獼猴與農民的衝突愈演愈烈,依照鄰近國家日本作法,只要評估獼猴超過環境容許量,就採獵殺方式控制;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則認為,應該由人猴衝突較多的縣市,共同以「租島」方式野放。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科科長劉瓊蓮表示,根據農委會在民國八十七年委託台灣大學進行的台灣獼猴數量調查,初估全台的台灣獼猴約有十五萬至二十萬隻。

她指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台灣獼猴若超過環境容許量,或者對農民和居民有立即性危害,均可透過驅趕或獵殺控制,學術研究也可申請獵殺或捕捉。

因此,農民遇到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的情形,可自行設陷阱或利用麻醉槍獵殺侵入農田的台灣獼猴,但獵殺後需報備登記;或者報請縣市政府前往獵殺或捕捉。

捕捉後的台灣獼猴可安置在各縣市的收容所,或者安置在林務局委託的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特有生物保育中心和台北市立動物園等單位。

劉瓊蓮指出,日本算是將獼猴制度化管理最上軌道的國家,對於各區域的容許量均有嚴謹的評估,只要是某區域內獼猴超過環境容許量,該國會採取獵殺方式解決,若未超過環境容許量,則採取驅趕的方式處理。

至於印度、印尼等國家,也常見獼猴與人搶食的畫面,由於這些國家居民皆有宗教信仰,對於獼猴擾民的情形並不覺得這麼敏感,歐美由於是大陸型的國家,至今並未傳出獼猴問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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