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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修藥事法 有條件恢復醫師藥品調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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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二十四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錢林慧君今天表示,若有條件恢復醫師藥品調劑權,但不可請領健保「藥事服務費」,可節省健保支出,建議修正藥事法,增列藥品調劑可由醫師代行規定。

錢林慧君(台南市)發佈新聞稿指出,九十二年度全國診所加藥局向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請「藥事服務費」共約新台幣三十九億元,其中診所請領費用約二十四億元。

錢林慧君表示,若修法有條件恢復醫師調劑權,規定醫師可調劑但不領「藥事服務費」,可以節省健保支出中診所請領的「藥事服務費用」。

她認為,若使醫師可在緊急情況、偏遠地區、藥師請假、醫師聘請不到藥師等情況下可調劑藥品,但不可請領「藥事服務費」,每年約可節省十到二十億元健保的調劑費用;再加上健保局為鼓勵醫師釋出處方箋的「釋出處方箋費用」,一年共可節省三十一億元。

她建議,修正藥事法一○二條,增列第三項「藥品之調劑應以藥事人員為之,藥事人員因故無法配合時,得由醫師代行之,唯不得請領全民健康保險之藥事人員藥事服務費用。」

她認為,醫師代行時,並無法請領藥事人員藥事服務費用,醫師仍舊會將調劑工作的權益釋放給藥師,不會產生醫師與藥師搶飯碗,但是健保的「藥事服務費」卻可降低。

她也認為,在醫藥合作原則下,調劑工作自然以藥事人員為主,若藥事人員因故不能配合時,醫師仍可調劑藥品,可以保障患者身體健康的權利,也是對醫師專業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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