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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變更回饋金 大幅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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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為促進農地轉型投資,台灣農委會宣佈調降農地變更回饋金,農地變更為休閒農業住宿和餐飲設施使用的回饋金,由原先的當期公告現值12%大幅調降至3%;農地變更為農業產銷設施使用,則由原先的5%降為3%。

同時,非農業部門配合公共建設申請變更農地做為道路使用的回饋金繳交標準,則由原先的12%,降至5%;變更為停車場回饋金則由12%降至10%。至於過去20年在農地已興建的既有道路,申請變更為非農地,回饋金則由5%降至3%。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廖安定表示,農委會不斷鼓勵農民朝精緻的休閒農業轉型,就該給予農民容易轉型的環境和誘因,這次大幅調降農地變更為休閒農業住宿和餐飲設施使用的回饋金9%,將有助於降低休閒農業投資成本。

至於非農業部門變更農地做為公共道路使用,雖然變更後的土地所有權人還是私人所有,但因該土地興建道路供農業和社區居民使用,該會這次也決定調降農地變更使用的回饋金繳交比率。

根據農委會統計,「農地釋出方案」自民國84年實施後,至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的總面積達3萬8579公頃,其中以配合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變更的農地面積最多,達2萬4500公頃、都市計畫內農業區變更的面積次之,達4325公頃。

變更為工業區使用的有3095公頃、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使用的面積達2327公頃、高速鐵路使用的有1605公頃、住宅社區1012公頃、高爾夫球場930公頃、勞工住宅182公頃、遊樂區314公頃、大專院校210公頃以及工商綜合區79公頃。

每年農地變更使用的面積在88年還曾達4118公頃,但過去3年,每年變更面積已下降至1000公頃左右。由於政府變更使用、地層下陷以及偏遠地區農地變更使用不需收取回饋金,每年收取的回饋金額並不高,去年約收取1.2億元的回饋金納入農業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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