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中央的會議給人民帶來的是什麼?

我得病,你吃藥!?

郭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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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訊】下個月人大政協會就要在北京召開了,這次會議將會給大陸人民帶來福祉和災難暫且不談,而大會召開之前無疑將會給諸多的人帶來恐怖和災難。

昨天我從江西知名的維權先驅徐高金徐先生那裡得知,他又遭到了地方公安的警告:“兩會期間不允許離開本縣!”這種粗暴地干涉公民自由的行為,對於徐先生已不是一次。去年徐先生根據我國出現的上訪高峰,以為政府解憂解難的態度,避免社會上出現一些影響穩定和不必要的過激行為,特別是避免出現凶殺和自殺在社會上引起惡劣的事件發生,自籌資金組織成立弱勢群體援助中心,到北京有關部門申請未果,剛剛回到家裡就遭到了公安的治安嚴重警告;2000年他為了向上級有部門反映下崗職工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竟然遭到了非法關押四個多月;如今當地公安為了完成有關部門的“聖旨”,竟然對徐先生威脅到:“離開本縣,都必須要向公安部門申請報告!”用這種極其下作的粗暴方式來干涉公民的自由,就能掩蓋修水所存在的問題嗎?

不僅是修水,在全國因上訪所引發的惡性事件屢有發生,南京被拆遷戶用自焚來抗議有關部門的侵權行為;北京在天安門廣場發生走頭無路的上訪人員自殺事件,當事人卻被判刑;(在中國自殺他要選擇地點!)星風雪雨在<誰的淚水在飛>裡介紹了在北京數以萬計的上訪人員在嚴寒的冬天裡,經受著露宿大街小巷的悲慘情景;李昌平在<我告訴人民>介紹一位上訪47年的上訪人員;南方還有一位無緣無故地在監獄裡關押了整整地28年;有幾千幾萬的大慶工人示威請願,有數千人圍睹公路鐵路造成嚴重傷亡事件的;也有自焚和殺人的;特別值得一提的就是山西的胡長海,他向有關部門舉報村干部違法犯罪行為,幾年得不到解決,他卻多次遭到被舉報人的毆打,他終於陷八絕望的境地,一氣之下將為所欲為、橫行鄉裡、欺壓百姓、無惡不作的十四名村主要干部和家屬全部殺掉,釀出了一起舉世皆驚的慘案!

我們通過徐先生和胡長海的個案和大批的上訪人員達到建國以來的高峰,因上訪而引起的諸多惡性事件是社會矛盾的堆積而成。每一起久拖不決的冤案的形成,都是牽涉到幾個,甚至幾十個,上百個政府官員。對人民犯下罪行的一些官員之所以有法不依,執法犯法,甚至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地欺壓殘害百姓,都是因為一些不法官員自恃有龐大的關系網,他們是一伙執法犯法,更是不會受法律約束的法外特殊身價的人,這也是他們的惡行得不到懲罰和民怨鼎沸的結果。不難看出政府部門對此並沒有做出什麼切實有效的相關政策以及法律法規,來解決大批上訪人員的實際冤案,但是,每當中央召開大會,從中央到地方都會對上訪人員采取一些粗暴地干涉公民自由的事件發生,中央政府難以把所有觸犯法律的政府官員繩之以法,卻要違反憲法和刑法,粗暴地剝奪公民自由的惡劣行為,是一個文明政府所唾棄的,這也勢必會助長地方黑惡勢力對上訪人員更加的變本加厲的進行迫害,這也必然會激化長期存在的社會矛盾,並且遭到國際社會的譴責。

事實證明,大批的上訪人員的出現,完全是部分政府官員的失職瀆職,以及執法犯法所造成,這也是造成上訪人員的最根本所在!既然上訪是標,造成上訪的魚肉鄉百姓的政府官員是本!那麼中央就有必要加大打擊地方黑惡勢力和嚴厲地懲治政府官員的不法行為的力度!政府部門對上訪人員的相互推諉,以及對上訪人員的打擊,不僅使他們對政府的誠信產生懷疑,制造冤案的地方官員們得不到上級主要部門和司法部門的追究,他們永遠也不會在自己的罪惡不會改惡人善懸崖勒馬,或給自己的罪行歷史當中劃上句號,他們只會利用手中的職權用新的罪惡還掩蓋過去的罪惡。從根本上徹底地解決由上訪所帶來的一切不良社會影響。

正像一位作家所說:單位解決不了到局裡告,到市裡告,到省裡告,到中央去告。冤民們之所以對政府如此的信任,甚至將自己的未來,乃至自己的生命都交給了政府,也就是對黨、對政府的忠誠!然而冤民們對黨和政府信賴和忠誠了幾年,甚至幾十年,這些“國家主人”們還像虔誠的信徒一樣,在政府的各級部門門前忠誠著、依賴著、跪拜著、乞求著他們的“公樸”解決他們久而不決的冤案!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大批的冤案都是由地方的政府官員和主要領導造成,而政府各級部門的工作人員們對冤民的冤案平反昭雪起到什麼作用,無職無權的一般工作人員即使是盡到了職責,又能為解決幾年或幾十年的冤案起到多大的作用。河北省省委書記的程維高在河北任職十幾年,利用職權對敢於舉報他的人進行瘋狂地迫害,甚至於勞教,2002年被雙開;在滄州市擔任市委書記的薄紹銓任職近五年,99年被逮捕,2002年被判處無期徒刑。省委書記和市委書記尚且難以自律,被開除的開除,被判刑的判刑,那人民還會去相信誰,依賴誰?

河北省的省委書記和滄州市的市委書記可以被一張“聖旨”淘汰出局,但他們在呼風喚雨,一手遮天的任職期間扶持和繁植了多少貪官?制造了多少冤假錯案?那些至今還高喊著“三個代表”們和被那些與東窗事發的高官們藕斷絲連,卻還沒有肅清的貪官們又解決和制造了多少冤假錯案?

且看我在近十年的上訪所遭受到的打擊和迫害:

94年我只因與河北省滄州市房管所所長馬桂臣發生了幾句口角,他竟然高喊:“快給公安局打電話,把郭起真抓起來!”他當即親自用轎車將兩名警察拉到單位,將我押到公安局,當年6月2日被收審。同年7月28日在沒有開具任何的釋放手續的情況下釋放;

94年9月9日新華公安分局以莫須有的傷害罪將我逮捕,95年1月在我被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後新華公安分局再一次沒有辦理任何的手續將我釋放;

95年5月17日新華法院以傷害罪將我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扣押了我在法定時間內的上訴狀,造成我服從判決的假象;

96年5月被我舉報的馬桂臣在任期間竟然以我被判處緩刑為由,開除我的公職。而根據有關規定:“判處緩刑人員回本單位,如開除必須要通知本人,本人不服可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復議”。

96年滄州某小區內發生特大殺人案,一對年青的未婚青年被歹徒殘忍的殺害。王蘭歧和王蘭軍涉嫌殺人被關押,當我從王蘭歧的妻子口中得知案情後,經過詳細的調查和仔細的推理確定這是起冤案,便於98年1月23日用掛號信立即,向電視台和<南方周末>,以及中央最高領導人反映。

98年正是程維高擔任河北省省委書記期間,同時也正是2002年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薄銓擔任滄州市委書記的時候。省市黨的書記、一把手貪污腐敗放浪形駭,不能起到“三個代表”的作用嗎,更不能為民作主,那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總應該體恤民生了吧!?然而我寄給最高領導人的信有半年之久,也沒有得到只言片語。有句話叫“皇帝不急,太監急!”連黨的總書記都無視“主人”的生命,都挽救不了被打入死牢的無辜百姓,(此時江澤民曾到滄州視察)難道用得著我一介草民多管閒事?可俗話說的好:“好狗護三鄰”,我難道就不如一條狗嗎?良知促使我不能做一條連狗都不如的人。

98年中旬我到中央電視台和天安門前喊冤,被逮捕收容譴送回滄!

中央政府的不作為,甚至對上訪人員采取粗暴地打壓,又怎麼會不助長地方黑惡勢力對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人更加殘酷地迫害?

新華公安分局以我曾向有關部門反映自己和王蘭歧的冤案為借口,在98年底中央召開黨的十五大之前派出數十名公安警察,對我實行二十四小時的監視,每天有六七名警察睹在我居住的樓口,並粗暴地干涉我的出入自由。

一天,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和政法委書記,以及滄州市督察大隊大隊長一行四人,乘局長專車,尾追我到了我二哥家。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大隊長的人進門便打著一付官腔,傲慢地說:“我和你們所長馬桂臣關系不錯,和他姑爺也挺熟。考慮你這麼大歲數,又沒有什麼特長,我們負責找找你們所長說說,回單位上班。但有一條:必須放棄對你們所長的舉報和上訴。其實,上訴也沒有用,上訴就判實刑!”

新華公安分局不去關心被關押在死牢裡的無辜百姓,卻要以我為無辜的百姓喊冤的借口對我進行二十四小時的監控;不去反省和糾正在馬桂臣的一手操縱下幾年來對我的迫害,卻妄圖用更為恐怖和險惡的手段來達到制我於死地和殺人滅口的目地。這典型的“我得病,你吃藥”的流氓行為,無非是用執法犯法來向人民示威:我得了病,但你必須要吃藥!我錯了,我就是要錯上加錯!我執法犯法了,或者說犯罪了,我就是再用更大的犯罪行為來掩蓋過去的犯罪行為!即使我把無辜百姓抓起來,鬧出了天大的命案,無權無勢的百姓也撼不動我一根的毫毛!億萬被稱為“國家主人”的人民,在這些喪盡了天良,沒有人性的執法犯法者的眼晴裡,就是一群任人宰割的奴隸?!

由於制造王蘭歧殺人冤案的人的執法犯法,致使王兄弟二人從96年至99年被關押了三年之久,隨著當時曾擔任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被關押入獄,99年才無罪釋放,但已造成王蘭軍的母親身絕身亡,父親精神嚴重地失常的悲劇!

倘若早在98年初中央電視台和報紙以及國家總書記有一個地方關注此案,怎麼會使無辜的百姓被關押了三年之久?又怎麼會最終釀出血案?誰是這起悲劇制造者?誰應該為此承擔重責?這起冤案的制造者固然有不可推的責任,但在這起悲劇發生之前,曾收到我信的新聞媒體和中央電視台,以及最高領導人又應該承擔什麼責任?不追究制造這起冤案的當事人和有關部門的的責任,卻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殘酷地迫害為民請命的人,天良何在,天理何在?難道將我這個為民喊冤的人治於死地,就能夠把這起驚天的血案消聲匿跡、石沉大海了嗎?

王蘭歧兄弟二人的冤案沒有得到平反,制造冤案的犯罪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氣絕身亡的王蘭軍母親的怨魂沒有得到告慰,被欺騙的幾百萬滄州人民還在把警察老爺們當作“破案神速”的英雄來稱贊,但是,我這個反腐敗、為民請命的人,卻在2001年2月2日零點遭到新華公安分局10幾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人闖入我的家門,對我的住宅進行了搜查,並且抄走了我的電腦和我七盤軟盤,(均沒有開具扣押手續,另個十二張軟盤是在關押我的時候扣押的,共計十九盤),兩本日記,兩本電話本,以及馬桂臣犯罪的所有證據)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近二個月後,新華公安分局故計重演,第三次在關押釋放時,沒有辦任何的釋放手續釋放。

2001年12月31日上午十點左右,一名著裝的警察到家裡告訴我:“過節了,我們局長總想著來看看你,可總也抽不出時間來,讓你上午到新華公安分局去一趟。”公安局長是來看我呀,還是讓我看他呀?既然要來看我,又怎麼會讓我到公安局去一趟呢?當一們知識淵博的老者聽到我的敘述感慨萬千,氣憤地說:“他們這是想把你給壓服呀!”

2002年11月6日,在中央召開黨的十六次代表大會前二天,新華公安分局故伎重演,再一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我進行抄家,扣押二台電腦和數十張軟盤,和寫給中央的80多頁關於王蘭歧冤案的手稿,以及二十八本日記等物品。
新華公安分局對我進行的四次非法關押,時間跨越了近十年,每次關押的罪名有所不同,特別是98年和和02年都是因為召開黨的十五大和十六。中央召開會議已成為新華公安分局對我進行瘋狂迫害的充足借口,而我每一次的被非法關押都會遭到威脅、利誘和污辱、毆打,使我的精神和肉體都遭受到傷殘;甚至於每天幾乎要從事近二十多小時的勞動;不勞動時每天竟然一動不動要坐十六七個小時;每次關押釋放時都沒有辦理任何的釋放證明;每次關押都是被當作一種對我迫害的目地,所以每一次的關押後都不留下任何的釋放憑據!

在滄州把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的人,並造成人命關天的血案的人,至今被稱為英雄;舉報貪污受賄的貪官、為民請命的人,卻要被當作顛覆國家政權的人多次抓監入獄,至今還被當作顛覆國家政權的罪犯待審;而曾瘋狂地貪污受賄將下崗的兒子和女兒先後調入房管局和工商局後,更換了三輛轎車,又明目張膽地竊據了三套商品樓房的馬桂臣,不僅至今還逍遙法外,卻要以正人君子的身分狀告我侵犯了他的名譽權。這就是人妖顛倒的滄州!而滄州新華法院竟然受理了所謂名譽侵權案。

2003年12月15日滄州市新華區法院上午開庭審理馬桂臣訴郭起真侵權一案;

2004年1月17日下達判決,判我在報紙和互聯網上向原告馬桂臣陪禮道歉,並承擔四百元的訴訟費。此案我已上訴至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中央召開的兩會又要到了,政府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更為了人為地制造一個人民安居樂業的假象,於是乎,那些曾利用職權對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罪犯,又有了再利用職權來打壓上訪人員了。這所謂的人民的政府所召開的人民大會,無疑是給黑惡勢力們又提供了一次更加殘酷地迫害上訪的人民機會!確切地講,中央政府失去了對地方政府的監督和不能有效地嚴厲地打擊黑惡勢力,特別是不能對地方主要領導人所存在的極其嚴重的失職犯罪行為,不能極時地采取強有力的制裁手段,這無疑起到了包庇縱容地方黑惡勢力和違法亂紀的政府官員的根本所在。同時,殘酷地現實也在告訴人民:誰越是擁護、信任、依賴、支持、越是忠誠黨和政府,那麼誰遭受的災難就越多!

即使是今天,我經常地遭到公安的跟蹤和騷擾,連我修電腦也會被監視,造成修電腦的工人不給我修電腦;公安曾在網吧非法傳喚我;公安對網吧的管理人員進行造謠說我是XX功練習者,並威脅網吧管理人員:“誰讓郭起真上網,就關停他的網吧!”致使滄州的“天天”、“奔騰在線”、“騰躍”、“中天”和汽車站附近的兩個網吧,以及東體育場附近的兩個網吧,直到現在也禁止我上網;由於公安經常到我愛人工作的單位進行騷擾,使我愛人失去了工作;2988稿費的支票被公安扣押;電腦和軟盤上的文件經常被竊取;因我在強國論壇上談論我的冤案,我的IP地址竟然被封掉。

盡管在中國執著地追求光明的人和堅持真理的人,常常要遭到靈魂灰暗的罪惡之人的殘酷打擊,但是,這絲毫也改變不了社會進步和滾滾向前的歷史車輪。那些得了“重病”,甚至於“病魔纏身、病入膏盲”的邪惡之人,卻妄想著用讓他人“吃藥”的方法來達到減輕或逃避自己的惡責,那不過是癡心妄想!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是什麼人,也不管他從事什麼職業,他有多麼高的社會地位,只要他利用職權犯了罪,不管他再利用職權把自己的犯罪事實偽裝、掩蓋的多麼巧妙,都不過是紙裡包火罷了;只要他去做惡,都會像把絞索一根根地套在自己脖子上一樣,最終都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郭起真

2004年2月23日於滄州
(檳榔園)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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