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水:監獄手記(之10)

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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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9日訊】一個真正信仰民主自由的人,在中國極權制度下如若不經監獄淬火,其對信仰的勇氣和真誠值得懷疑。 三次牢獄災難深深留在記憶裏,見證了自己的成長,見證了求自由的苦難和快樂。 ——題記

【作者手記】根據手頭保留的資料,我從第二次坐牢寫起,《六四大寫真》的文字和圖片,全部在1994年被海口警方搜掠,直到我96年出獄也沒有歸還。1989年、1994年、1998年三次牢獄經歷,在寫作時間上不連貫,可能給閱讀帶來不便,但不會影響當局嚴酷制裁關押政治異見者的事實判斷。完整的牢獄記錄,只能留待以後再做整理。也可參考《民主通訊》連載的《海邊的岩石——一個自由主義者的十年》

(十)絕食

1995年1月某天,管7號倉的謝幹事巡查監倉,聊天中透露,我被判勞教3年,勞教通知書已經下發到收審所;同倉還有其他幾個犯人被勞教。亞男回家後也來了信。無論如何,這都是令人高興的消息。犯人長期關押在監倉,都期盼早早得到結果,不管是逮捕移送看守所、還是勞教,總有一個盼頭。很少有人被無罪釋放的。我關在7號倉9個月,進進出出100多人,只看見一個10多歲小孩,幫人複製假邊防證,關了半年釋放。按法律規定,收審期最長3個月,我被超期羈押4個月,中間沒有接到警方任何說明。按司法程式,勞教通知書須交本人簽名,簽名之後15天內爲上訴期。但是,在收審所這樣隨便聊天就算通知了,本人見不到判決書,什麽罪名都不知道。這是肆意剝奪犯人的上訴權利。最關鍵的是,按《勞動教養試行辦法》規定:自本人接到判決書之日起,犯人有15天上訴期。我索要判決書,被告知現在海南省唯一一所勞教所關滿了犯人,羈押在收審所的勞教犯,暫時不會被送到勞教所,拿到判決書也沒有用。

我必須採取主動:(一)要求看見判決書,可依據起草上訴書;(二)要求改善惡劣的條件,儘快送往勞教所;(三)歸還被扣押的書籍;(四)嚴重超期羈押。於是,我給收審所所長寫了一封信,提出一、三要求;同時,給海南省公安廳寫信,強調提出上面四項要求。給所長的信,讓謝幹事轉交上去。給公安廳的信,讓釋放的那個小孩藏在內褲偷帶出去郵寄,並讓他轉交崔青海一紙條,把我在裏面的處境向海外媒體公開。幾天後,收審所所長找我談話,指責我越級反映情況,給收審所抹黑,又推脫超期羈押責任在公安局,只答應我可以跟親屬寫信,送來的書籍可以給我,其他不在他的許可權範圍。警方把判決書下發給收審所,就是讓所方通知犯人,怎麽不在他的許可權內?真讓我氣憤。

中國新年晚上,別人都在看晚會節目,我的心情壞到了極點,扒在鐵柵門高唱《國際歌》,終於被所方抓到懲罰我的藉口,當晚被關進了禁閉室。在被推進禁閉室的時候,我大喊:“抗議虐待,我宣佈絕食。” 禁閉室在監所的西北角和西南角,各有兩間。每間面積約5平米,高不到1.6米。沒有便桶,沒有自來水。前壁開了一個20公分方正的洞口,兼做送飯口。在禁閉室不能挺直腰板,只能整天坐躺在地板上。好在現在是海南的最冷季節,但午後禁閉室氣溫有時接近30℃,還能夠忍受;禁閉室夏天高溫估計可達到50℃,關兩天足以使人虛脫變形,精神崩潰。

年初一,我靠牆坐著,拒絕遞出飯盆,外役犯人當即報告值班獄警。獄警打開門,讓外役把飯菜一股腦倒在飯盆裏,強迫我吃,我坐著未動。挨到晚上肚子咕咕直叫,確實難受。第二天早餐時間,獄警打開門讓外役把已經發餿的飯菜倒掉,重新打滿一盆中國新年特別加的菜。我躺著不動。中午,原封不動的飯菜又被倒掉,我要求打滿一飯盆水,大口喝完,再加滿一盆。以絕食的慣例和我的經驗,一般絕食3天後,身體得不到水分補充,非常容易導致腎衰竭,會有生命危險。絕食只是我抗爭採取的手段,死不是目的。以後幾天,我每天只掙扎起來喝水,拒絕進食。我裹著毯子只穿內褲,幾乎裸體。白天汗水浸濕內褲,晚上靠體溫烘乾,幾天下來,內褲變得硬梆梆的。大、小便在地板上,禁閉室變得跟農家豬圈一樣肮髒。當局就是採用如此非人手段,把犯人象畜生一樣對待,消滅犯人作爲人的尊嚴和人格。以前,我也聽同倉四川籍犯人關禁閉後說起,他們5個人,用飯盆做便盆。第4天,我發高燒,陷入神思恍惚狀態,被擡進醫療室搶救。晚上,挂完葡萄糖,我神志清醒過來。發現收審所的頭頭腦腦遠遠站著。關在禁閉室4天,我全身散發出濃濃的臭味,沒有人願意靠近。所方答應:一解除禁閉;二中國新年後第一批送去勞教所;三把判決書交給我過目簽名。他們還以爲靠關禁閉可以制服我,沒想到我以死相抗。

死,是無權者的權利;死,是被剝奪所有權利的犯人,最後一個權利,但不是所有犯人都有死的機會。收審所有一大怪人:一個不知名姓、籍貫、罪案的年輕犯人,在監倉屢屢自殺,時間久了,監倉看護的犯人厭倦了,隨他用頭撞牆,但所裏死了人,不管什麽原因都是大事。收審犯人都是未決犯,暫時羈押在這裏。收審所除了關犯人禁閉,沒有加刑等處罰犯人的權力,除非打死人。所以,犯人並不把收審所獄警放在眼裏。收審所怕他自殺擔待責任,就把他象狗一樣,用一條又粗又長的鐵鏈子,拴在北側監倉的監道樓梯下。用三合板搭在靠牆一側,防止他撞牆。他始終處在獄警的視線下,再沒有機會自殺。我關禁閉從他面前經過,在監倉透出的昏暗光線下,他正裸體站在院子裏,用飯盆往頭上澆水洗澡,笑嘻嘻望著我,結結巴巴念叨著:“呵呵,冷啊,洗澡,過年!”。我被擡回監倉時,還聽到他在唱齊秦的《北方的狼》。他這樣被“優待”了幾個月,後來聽不到他拖著鐵鏈走動的聲音,不知道釋放了還是逮捕了。

聽見獄醫說,又遇見一個不怕死的。聽說過我的案情,他點點頭說,政治犯是不一樣。絕食目的達到,我答應結束絕食。當晚我被擡回7號監倉,放在門口。管教安排兩個“小馬仔”照顧我。“鍋友”鋪開亞男送來的新毛毯、黃軍被,我躺著慢慢恢復身體。過節發的一隻蔫蔫的小蘋果,他們還給我留著。人性都有善良的時候,犯人也不例外。沒有想到,我的絕食之舉,獲得犯人真切的佩服,都管我叫“大哥大”。我的心在流血,誰又能夠明白。

過了幾天,我陸續收到被扣留的書刊《論美國的民主》、《廢都》、《星星詩刊》、《刑法學》、《心理學》、《讀者文摘》。我知道一大半書刊仍被扣押了。所方竟然把《論美國的民主》“漏網”給了我,可能我讓亞男用報紙包的封皮騙過了審查。我買了許多食品,主要是有書看了,心情非常好。“小馬仔”輪流值班,什麽都替我幹了。我每天獎勵每人一袋速食麵,酬謝對我的照顧。大約一個星期,身體恢復正常。這全靠每餐加菜,身體儘快得到了營養補充;也得益于少年時隨父母下放農村10年,鍛造了良好的身體素質。身體不能垮掉,黑獄的日子還長著啊。我在水泥炕上,每天正步走100個來回,鍛煉體能。我接到口頭通知,給我定的罪名是不倫不類的“非法宣傳出版罪、詐騙罪”,很荒唐的罪名。我依然沒有拿到勞教通知書。我認真起草了上訴書,依法給自己做無罪辯護,但是直到我出獄,也沒有得到任何答復。這僅是1990年代中期,中國監獄和司法惡劣狀況的一角,但不意味著進入2004年,中國的司法狀況得到了改善。一個基本的判斷是:只要司法不獨立,司法黑洞還將肆意吞噬中國公民的自由權利。以後章節將有更多的涉及。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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