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探索國際合作 籍法律伸張正義

訪國際司法正義協會主席張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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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9日訊】1月26日至28日國際司法正義協會(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瑞典法輪功之友協會在斯德哥爾摩舉辦了“新時代的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國際司法正義協會是今年初在美國華盛頓注冊成立的一個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協會成員主要是世界各地的人權律師和從事司法工作的專業人士。

研討會期間記者採訪了這個新興國際民間團體的主席張而平先生。

記者:為什麼要成立國際司法正義協會﹖

張而平:協會主要目的是提倡法制和文明社會,利用法庭來替受害者伸張正義。事情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對受害者的伸張正義,另一方面是對迫害者的繩之以法,但這兩方面都是要通過地方法庭,或者是國家法庭,或者是國際法庭來處理解決。

在中國大陸由于中共的政策,憲法不能得到保證,很多民眾,包括法輪功修煉者,他們遭受了無理的迫害,甚至是非法的迫害。他們需要有一個法律途徑來爭取他們的權利。另一方面,在中國有一些迫害人權的國家領導人或執法人員﹐在執法違法的情況下,沒有能夠得到法律的制裁。這些事情都需要有一個公正的說法。我們協會采取的辦法是依据事實,根据各國的法律和國際條約﹐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社會上出現的不公正現象,希望由此糾正迫害政策﹐結束對任何人身和人權造成的侵犯﹐當然都是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

記者:協會是如何成立起來的﹖如何選擇成員﹖

張而平:在很多國家,比如歐洲的比利時,法國,德國,以及在美國有很多人權律師。他們在做一些案例﹐包括通過法律程序幫助被迫害的人得到賠償,對迫害人權的執行者或制定迫害政策的國家領導人用法律程序和手段來給予處罰。由于很多國家的司法程序和司法內容有區別,對法律的解釋有所不同,所以他們覺得有必要成立這么一個協會來協調一下,為在全球范圍內來結束對人權的迫害而伸張正義。

這個机构不存在選人的問題,因為有很多人權律師對這個事情感興趣,出自于職業道德和良心,大家一直都有個想法,想要加入一個用法律程序來解決人權事務的机制。我相信加入這個行列的人會越來越多。

記者:協會和瑞典法輪功之友協會聯合在斯德哥爾摩舉辦“新時代的群體滅絕”研討會,為什么舉辦這個研討會?為什麼研討會的題目叫“新時代的群體滅絕”﹖

張而平:最初是瑞典法輪功之友協會作為一個支持法輪功人權的非政府組織來和我們聯繫。因為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到的迫害及形式已經符合了群體滅絕罪的定義和范圍,特別是有几項比較突出。一個是因為信仰原因,一個信仰團體被選擇出來作為鎮壓對象和迫害對象。還有一個,它的迫害手段,比如說十几万人被關在勞改營里,有很多人給關到精神病院里,有很多人被送到監獄,被判刑,或者是被迫害致死。中國憲法規定人是有信仰自由的,但是中國共產党作為執政當權,自己制定了一個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這個政策本身就違反了國家憲法,而制定這個政策的原因又不是因為某一個人有某一件事情触犯法律,而是針對他們整體的某一個信仰,這樣實際上符合了國際上對群體滅絕罪的定義。所以很多人權律師對這個話題非常感興趣,認為在我們走入21世紀還出現這种這种情況是不能接受的,經過了二戰猶太人的悲劇,在今天的文明社會還出現這种大規模的群體滅絕,這是不可思議的,而且也是應該及時制止的。

記者:在西方很多國家法輪功學員把江澤民以群體滅絕罪告上法庭。江澤民畢竟是前中國國家主席,而且現在還在本質上掌握著中國的國家政權。一些西方國家可能對這個起訴感到有些為難。您覺得起訴江澤民案件的關鍵點是什么?

張而平:我覺得最關鍵的是,法輪功學員通過對制定迫害政策的江澤民的起訴,是告訴世界,也是告訴人類,在邪惡迫害出現的時候,你能不能站在正義的一方,你能不能主持正義,實際上把整個人類社會推向了道德法庭,讓大家在這個時候作出一個選擇﹕如果在大規模群體滅絕罪出現的情況下,法庭,社會,政府和各界人士到底站在哪一邊。如果說群體滅絕罪可以在光天化日下出現而不得到應有的懲罰,無辜的老百姓可以肆意地被虐殺被拘捕,沒有任何法律申訴的程序的話,那么這個社會真會走向一個恐怖的社會。

實際上看到的現象是很可觀的,比如說最近,在加拿大的皇家騎警宣布中國15個違反人權的領導人如果進入加拿大領土的話,將受到司法調查和刑事調查。在舊金山,對前北京市長,現任北京市委書記﹐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劉淇,進行了起訴。這個案子已經胜訴,如果他再來美國的話,他要得到法律上的追究。在其他地方也相繼地提出了很多這种法律上的申訴,起訴和控告。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中國違反人權的官員就不能到西方來了。因為西方社會畢竟從整體上來講是法治國家,那么法治國家就按照憲法來做准繩。所以西方文明社會真能堅持依法治國,堅持法制的話,那么正義就能得到聲張,受迫害者就能得到保護,人權就能得到保護。

記者:今天參加這次會議的律師來自世界各國,各國有各自不同的法律。這种國際間的律師合作和交流,會對國際社會產生什麼影響?

張而平:确實各國法律不一樣。但有一點,在道德上,在人類的基本原則上,在人權上,或者在人身遭到迫害的情況下,對這方面的伸張正義,對在這方面迫害的人應該得到法律的制裁,在這一點上是一樣的。只不過它的程序确實是有不同,或者是對某些方面的解釋不同。所以各國律師的合作是促進在法律上對很多問題達成共識,而且對很多問題的交流能夠達到對社會的道德,法庭的道德,甚至是政府的道德起促進的作用。

記者:研討會結束以后,作為會議的主辦者之一準備如何向社會介紹這次活動?

張而平:我們准備把發言人的稿件收集一下,然后在网站上(http://www.fofg-sverige.net)公開。很多人關心這件事情,打電話,發電子郵件問這個會議的基本內容和有什么樣的稿件。很多人因為工作和其它原因不能來這里開會,所以我們希望能把發言者講話的內容和大家共同分享。同時我們也希望得到更多人士對這個事情的關注和支持。

因為它畢竟不僅僅是一個法律的問題,實際上是一個道德上的問題,所以我想每個人都是有一份。我們就簡單地舉一下薩斯病這個問題,中國政府掩蓋薩斯病,實際上導致了中國很多老百姓的人權受到了侵犯,因為他們沒有知情權,沒有知道真相的權利,所以他們很可能會被染上這個病。同樣,他們對薩斯的掩蓋,說明了他們對很多其他事情也可能掩蓋。如果他們對法輪功的迫害掩蓋的話,很多人的親朋好友有知情權,應該知道的,還不了解這個事情。所以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人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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