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0日紐約訊】在華人的家庭,由於家庭矛盾處理不當或教育方式不同,時有小孩被美國童儿保護局帶走的情形。針對這一狀況頻繁發生,角聲中心週一晚舉辦了一場「您的孩子被帶走了怎么辦」的討論,由前紐約職業局局長王張令瑜主持。
主講人紐約市儿童保護局(ACS)資深律師万泰妮談到,儿童保護局的任務是保護在家庭中受到傷害的儿童,通常他們認為小孩處於危險環境時,(ACS)就會把小孩帶走。所謂危險環境是指父母有吸毒,酗酒習性,父母之間有暴力行為、體罰小孩、有性犯罪、給小孩精神折磨、常常罵小孩、孩子病了不帶去看醫生、小孩常常缺課、生活及吃飯等日常生活不能得到保證、家庭衛生差影響孩子身心健康等。
万泰妮說,通常(ACS)把小孩帶走后,會將他(她)交給親戚朋友暫時輔養看管,但時間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如果輔養家庭看管得好,還可繼續申請延長一年。這期間,家長經過教育,改掉了不良習性,小孩還能回到父母身過,如果一如繼往,小孩將被轉交給領養家庭輔養。情形嚴重的,還將被上訴到家庭法庭及刑事法庭,通過法官來處決小孩未來的去向。
另一主講人是紐約亞裔婦女中心資深輔導員劉元芬。她談到家庭暴力對小孩的傷害。第一為對幼小的孩子來說,會使他粘大人、愛哭、睡不著覺,學習中斷、有的甚至大了還不會說話,有的總有一种罪惡感,認為是因為自己才導至父母打架。第二是對十几歲的男孩來說,家庭暴力常常會引發小孩幫助母親而傷害或殺死父親,小孩也因此斷送一生的前途。對女孩來說,常常會引發她們早熟,出現早婚或不結婚。
劉元芬說,据統計,百分之五十的离家出走儿童家里都有暴力傾向,在家庭暴力中長大的孩子,打配偶的比率比正常家庭高四倍。百分之八十的施暴 者如果沒有外界力量的介入是不會改變其暴力惡習。
討論會引起与會听眾熱烈反響,意識到過去在華人家庭常有的體罰是違反美國法律的。同時也讓人意識到,在家庭中積極營造愛的氛圍,對華人來說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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