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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暴力事件 北檢根據警方蒐證調查

2004-03-27 16: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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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七日電)昨天發生在中華舉委員會辦公室的暴力事件,台北地檢署表示,全案已由主任檢察官黃和村依據警方的蒐證進行了解,以釐清相關人員涉案情節及找出帶頭滋事份子。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表示,北檢在選前針對轄區所做的賄選查察及防制暴力分組,由於選後仍有紛爭,因此暫未解編,昨天在中選會辦公大樓的群眾事件,責任區的主任檢察官黃和村已進行了解。

檢方依據警方昨天現場蒐證的相關照片及影帶,初步認為已構成違反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公物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對依法行使職權的公務員強暴脅迫等罪,檢警將過濾出帶頭滋事的民眾,同時不排除約談當時在現場參與的部分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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