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北縣海葬實施辦法將出爐 四月中旬受理

2004-03-29 12: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3月29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今年年初台北縣市曾因為海葬出海的問題鬧得不太愉快,當時縣府強調法律尚未完備,不該貿然實行,而目前與海葬相關的法律規定已經大致完備,民眾最快四月中就能洽詢出海港口的鄉鎮市公所,或是民政局來辦理海葬事宜。

北縣民政局表示,按照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海葬屬於地方自治範圍,也就是說,如果民眾有意實行海葬,應該向[出海港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申請。例如台北市民或是南投縣民,希望到三芝出海,就該向三芝鄉公所申請。

至於如何實行,民政局殯葬管理課長王明陽指出,骨灰不能直接拋灑,需要經過再處理才能實施海葬,拋灑海域也有限定,不能影響農漁業、軍事和航行安全等等,這些都在即將出爐的〔海上骨灰拋灑實施辦法〕當中明文規定。

目前辦法的擬訂已經進入最後階段,等到縣務會議通過就可以公布實施,加上各公所熟悉作業的時間,預計最快四月中旬起,就能為民眾提供辦理洽詢。中廣記者何立心在台北縣報導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