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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商業募 空中盜送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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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拜網路及電匯科技之賜,商業募人在家中坐,即可輕易盜取高科技資料,並收取匯款,一切的交易都在虛擬的環境中完成,股票上市公司揚智科技,即是遭「中國商業募」以此方式盜取IC設計圖,涉案被告孫自強遭依背信罪判刑一年半、緩刑四年,夏慧嫻遭判一年兩個月,但她態度不佳,未獲緩刑;本案仍可上訴。

揚智公司專生產高科技IC等產品,揚智在獲知判決結果後表示,這是台灣首宗商業募遭判刑案例,以往相類似案件,大都以和解收場,揚智科技希望此案能給業界一個警惕,喚起各界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揚智公司表示,唯有尊重智財權、杜絕仿冒,社會才會不斷創新、進步。

這宗「中國募」案,發生於九十一年十二月間,中國上海市「凱登」科技諮詢公司負責人王岐,於上海認識台灣「翊傑科技」派駐中國的夏慧嫻,王岐即向夏女表示,希望能取得新竹科學園區IC高科技設計資料。

夏女在回到台灣後,即找上當時於揚智科技公司類比電路設計處設計二部擔任研發主任的孫自強,判決書指出,夏女熟知孫某一人須撫養中度肢障的父親、重度智障的妹妹及老母,經濟壓力極重,夏女遂開出六十萬的價碼,說服孫某盜取揚智科技的高科技IC。

九十二年一月間,孫自強即利用個人電腦,登錄進公司網路,再下載揚智公司「TSMO25AG-ODG-USB20HY-G.TAR」、「RTC.DOC」IC設計線路圖及「M1689-USB-0408.TAR」等多筆設計圖,再燒錄至光碟中交給夏女,由夏女以電子郵件寄至中國給王岐。不久後,夏女即將人民幣十五萬元,兌換成六十萬元新台幣,再將其中的五十四萬元,匯至台灣孫某的銀行帳戶。

全案是因孫某在下載檔案時,觸動揚智公司網站的大量訊息警告系統而爆發,揚智原本有意予孫某機會自新,但在發現資料已遭送至中國且有其他共犯後,揚智遂提出告訴。

經檢察官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夏、孫兩人所為,已涉及背信、洩漏工商機密等罪,法官考量孫某是因家中經濟不佳而誤入歧途,且事後協助被害人調查,遂判他徒刑一年六月,並予緩刑四年。

但夏女雖事商業募,卻仍飾詞狡辯,於是判她徒刑一年兩個月,但不予緩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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