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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秘帳案 李登輝、前國安局會計長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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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前總統李登輝昨天以證人身分就國安秘帳案至台北地方法院作證,庭訊歷經四小時,於下午一時廿分結束,其間,因被告前國安局少將會計長徐炳強,認為李登輝的證詞中有三部分與他的認知不同,法官遂安排兩人進行對質,庭訊中,李登輝對於檢審辯的詰問有問必答,並說明國安秘帳及金援南非等事宜,均是由國安局、外交部負責辦理。

  昨天的庭訊為國安秘帳案最後一次詰問證人,法院自三月十日起已陸續傳喚台中市長胡志強、前國安局長丁渝洲、前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誠、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及潤泰集團負責人尹衍樑等十四人作證,下回開庭訂四月廿八日,若被告徐炳強未再聲請調查證據,四月廿八日全案即會辯結,最快五月中旬宣判。

  承審審判長廖紋妤指出,證人在庭訊時,對答流暢、情緒相當平和。

  此外,庭外秩序也相當良好,由於國安秘帳案部分卷證為「極機密」資料,依法不公開審理,不開放旁聽,國安特勤人員無法進入法庭,法庭內由法警戒護。

  上午九時卅分開始的庭訊,李登輝提前於八時四十五分即到法院,從台北地方法院南大門走上二樓第一法庭,九時卅分庭訊準時開始,進行隔離訊問,由張熙懷等三名檢察官針對國安秘帳及八十三年國安局代外交部付款金援南非兩億八千餘萬等相關決策詰問,被告徐炳強則至另一法庭休息。

  檢方的主詰問於十一時零五分結束,李登輝大部分的時間均是坐著,據悉,李登輝對於奉天專案及金援南非等,均不爭執,至於徐炳強、劉冠軍(在逃)及檢方另案偵辦的劉泰英、尹衍樑兩人,涉嫌趁經手相關經費時,挪用兩億五千餘萬元公款,供台綜院購置房舍之用,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部分,李登輝則證稱,相關經費的運用,主要是由國安局負責,細節部分,他並不清楚。

  檢方主詰問結束後,休庭至十一時卅五分,由徐炳強對李登輝的證詞表示意見,因徐對李的證詞有不同意見,審判長即安排兩人進行對質,庭訊至下午一時廿分結束。

  李登輝稍作休息後,與隨扈人員一同食用法院準備的餐盒,於下午一時四十五分步出法院,因全案為不公開審理,檢審辯及證人依法均不得透露詰問內容。

  徐炳強則不願多談,但他表示,相信李前總統的證詞應有助於釐清案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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