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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通過新法 禁止販售高易燃性香菸

2004-04-02 16:5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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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法新社渥太華一日電)為減少因煙蒂未熄造成火災和人員傷亡,加國政府三十一日通過一項新法令,規定香菸製造商必須降低香菸的易燃性,否則將禁止販售。新法將自六月三十日起實施。

針對加國五十種廠牌香菸所作調查發現,目前只有一種廠牌的香菸符合這項規定。這項法令可能影響香菸製造商的生計。

兩個禁煙團體對這項法令表示歡迎。

無菸加拿大醫師組織(PSC)主席卡拉也說,這項法令的通過應該有助於減少因抽煙者粗心而引起的火災。

她引述加拿大消防署的數據表示,一九九五到九九年間,有三百五十六人因為香煙引起的火災死亡,一千六百一十五人受傷,也造成兩億多加幣(約一億五千萬美元)的財物損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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