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給家鄉新岸山村村長的一封信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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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羅江明先生:

你是我父母當年的小學教師,如今主管重慶永川市朱沱鎮新岸山村12個組的行政工作, 由“師”而“政”,區域雖不大,但問題卻複雜而具體,由此晚輩覺得今天有必要與你細談如下6個問題:(一)教育;(二)交通;(三)退耕還林;(四)農民工;(五)村級行政;(六)其他問題。我結合我這次回家鄉的一些調查和之前與你的一番長談,儘量把問題說清楚。

(一)教育

我實在無法理解小學三年級的學費竟達500多元/學期,這個數目持續高漲,乃是我親眼所見。各種各樣的資料費、補課費、蒸飯費、附加費等等接踵而至,這種現象如何得以禁止?國家九年義務制教育的目的到底是爲了撫育人才,還是榨幹農民血淚?我向來反對愚民教育,如今從那些經常向父母要錢、中午12點放學下午1點就要上學的幾歲的孩子身上,我看到了一個比這個問題更大的問題:農村教育,難道是一筆賠本生意?況且教師工資也不高,那麽這些剩餘利潤、剩餘價值到了哪些地方?爲什麽沒有一個透明化、公開化的財務報表?我覺得你很有必要把這個問題列爲重中之重,必須首先讓教育不再成爲農民沈重負擔之首。如果三年之後這一切都沒有一個實質的轉變,那麽我只能控訴這個國家在無恥、無德、無道地殺人、騙錢!

(二)交通

從“燈杆坪”到“青崗山”這段公路(步行約需10多分鐘),截至目前爲止仍不能通車。我回來乘坐摩托時,連摩托都難以行進。當初修這條路,其爭議主要有二:第一,佔用村民田土;第二,擔憂公款被貪。作爲公共設施建設,前者只要依法進行即可,且後來也未見矛盾;但後者至今仍有疑慮。修這條路,上級爲何才撥區區3000元?村民修路,爲何不按政策得到工酬?整個過程,爲什麽沒有公開財務?現在的問題是:這段公路高低不平,懸殊50米左右,那麽只有兩種改修辦法,一是建橋,二是平地(將高處泥土填於低處)。那麽這筆款,怎麽籌?一是投資,也就是說建成之後投資者收過路費,二是上級直接撥款,再回收。此路段十分重要,若建成,可活躍經濟,盼重視。

(三)退耕還林

此政策乃系朱鎔基主政時(2002年12月6日)經國務院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到現在爲止搞了一年多。我注意到這樣一個現象:目前新岸山村的農產品物價在持續擡高,去年臘月時米價爲0.8元/斤,今年正月時米價爲1.1元/斤,現在米價已經漲到1.5元/斤。那麽我訪問的一些村民就有想法:如果將來米價漲到2元/斤,但是土地卻大量地變爲林地和草地,那麽我們不是虧了嗎?按照《退耕還林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所退的耕地主要有三類:一是水土流失嚴重的,二是沙化、鹽鹼化、石漠化嚴重的;三是生態地位重要、糧食産量低而不穩的。但是這次我回去卻發現,某些基本農田、良土也成了所退之耕。按照你的說法,現在新岸山村的土地有2/3都退了耕也還了林(草),那麽我就有個建議:必須保護最基本的農田和良土(有錯必糾),同時必須擡高每年才270斤稻穀/畝的國家補償——據我瞭解,重慶萬盛、綦江一帶的補償就是370斤稻穀/畝。而且《退耕還林條例》明文規定,國家補償除糧食之外,還有種苗造林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這另外兩筆款必須每年都落實到農民手中。至於退耕之後種特殊經濟作物的土地,還應免收農業特産稅。

(四)農民工

自1992年左右起,新岸山村的村民開始大量外出打工,如今發展成爲這樣一種趨勢:勞動力與非勞動力同時外出。農業就業空間極爲狹窄,可以說要技術沒技術,要機械沒機械,要資金沒資金,要企業沒企業,要市場沒市場,現在最危險的問題是:要人才沒人才。據我這次的調查,16歲~25歲的家鄉人口中,除了偶爾考上高中、職高、技校、衛校、當兵的人之外,其餘者幾乎都外出打工去了,家中所剩者幾乎都是老、弱、殘、幼,老實務農的人屈指可數,甚至50歲~60歲外出打工的人也有些人在。外出打工之後,田土交由他人來做,或者乾脆讓田土荒蕪,小孩由老人撫養。那麽也就是說,農村財政來源目前只能靠僅有的農業稅來維持,這次兩會又講“農業稅五年之內廢除”,那麽將來的村級財政如何維持?可能又在教育裏面附加。這一系列的形勢變動與實際政策之間,其根本弊病在於換湯不換藥。農民工的大量出現是一種必然,現在要面臨的問題是:農民工大量飽和之後,必然回來發展,那麽你們就有必要尋求機遇給予他們發展的空間,要留得住人才。

(五)村級行政

你以前是村會計,以我對你的瞭解,你是個相當清廉和正直的村官,不過這還不夠。這次我回來看見你硬是忙不過來,這裏瞭解問題,那裏瞭解問題;至於其他村官,喝酒的喝酒,抽煙的抽煙——問題就在這裏。在位者謀其政,須精誠團結,以實幹論真知。

目前傳言頗多,村級腐敗乃頭等惡疾,有必要不斷增加透明度,村務公開,財務公開。

我最關心的是權力本身的來源問題,倡導民主政治,以村民自治的精神,每屆選舉及罷免必須召開村民會議,投票、唱票、計票。對於鎮級官僚,我也略有所知,你們壓力很大,望負責于百姓,勿奉迎於上級。

(六)其他問題

一是農村婚姻,二是農村文化。農村婚姻問題自然涉及計劃生育和家庭暴力。對於前者,必須遵循法治,不得脅迫、恐嚇、擡價,要該怎麽辦就怎麽辦。我這些年注意到某些省的某些村,簡直搞得太不象話,逼款如逼債,如“鬼子進村”,致使婦女上吊、服藥、跳水、跳樓,這樣搞要不得。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提出議案:“家庭暴力要立法!”我頗贊同。如今因婚姻問題、經濟問題、勞動問題、撫養問題、贍養問題等引發衝突的案例,在新岸山村較爲普遍,搞得不好就要扁擔打人、提刀弑殺,受害者哭訴無門,村幹部的所謂“解決”也只是敷衍了事,這種態度要不得。至於農村文化,我更是頗爲失望,無非電視,無非打牌賭錢、上街嫖妓。如今鎮上“茶館”(即“雞店”)林立,見錢眼開,見權眼開,見色眼開,人心腐敗,進而社會腐敗,錢欲滔滔,權欲滔滔,淫欲滔滔。不過以我的看法,“賭場”、“茶館”之類僅是腐敗之小焉者也(且小賭者、小嫖者多屬弱勢),“官場”才是盡養昏官——第一腐敗!政治腐敗滲透全社會之方方面面,何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倡導真正的農村文化,乃從政治入手,從“村民”過渡到“公民”,使其全村開明、透明,使其全村村民敢言、實幹,以實際效益鼓勵弱者、扶持弱者,縮減貧富差異,剷除村級腐敗,抵制鎮級腐敗,可謂明智,可謂務實。

附:這次回家鄉還有4個問題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其一,有一個新岸山村的小女孩,才5歲,她的哥哥從樓上掉下來摔死了,其父母又外出打工,她在她幼稚園教師武德瓊(我當年的小學教師)家裏上學、吃住;同例者,還有一個新岸山村的小男孩,才4歲,他父母離婚,其父外出打工,其母離開,也在武德瓊家裏上學、吃住。這兩個小朋友的處境實在太令我震撼,畢竟我當年是9歲時我的父母才外出打工,現在外出打工者遺留下來的孤苦伶仃的孩子是越來越小,這種自小缺乏家庭溫暖的感受可能比我當年還要強烈,心中長存孤獨、鬱悶、不平的陰影。其二,新岸山村村民越來越看不起病,一看病家裏就會返貧。村裏的藥店帳本上經常有某某某欠多少錢的記錄,這些醫療費的來源大多只能通過電話讓外面打工的人寄回來;若家中無人打工,則只能拖、借或者靠賣掉豬、羊、雞、鴨、鵝及蔬菜等來清還。其三,新岸山村村民的家庭開支之中,有一筆款份量相當大,那就是婚喪禮慶時的“人親錢”,少則20元,多則上百上千,尤其是嫁娶之時,男方甚至願意砸鍋賣鐵都要把樓房修好,把媳婦娶上,若事不成,則易成暴力事件。其四,農村婚姻傾向於勢利化、年輕化、早孕化繼而早衰化;由於男女數量嚴重不等,“娶媳婦難”、“性饑渴”問題大量存在,所以相應的報復心理也大量存在,有時導致犯罪,乃至危及社會。在,所以相應的報復心理也大量存在,有時導致犯罪,乃至危及社會。

──轉自《北京之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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