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付兩百萬元換挪後七天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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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四日電)中國熱門院線片「手機」的電影製作發行公司|華誼兄弟影業公司老總王中磊,日前出席電影討論會時證實,「手機」影片上映時,曾付錢給盜版者,要求他們延後出片,引起在場電影人士及媒體嘩然。

南方都市報報導,出席討論會的都是中國電影界發行人士,除了王中磊之外,還包括環宇公司林小明、寰亞公司陳永建、銀都機構林炳坤,以及博納公司余冬、廣東省電影公司趙軍、上海電影集團王天雲,他們共同探討的問題是如何在香港和大陸間的發行落實CEPA。

王中磊在發言中,著重談及中國大陸盜版市場的猖獗,對大陸電影產生很大危害。他說,曾有盜版商打電話威脅,聲稱三天就可以上盜版,包括張藝謀的「十面埋伏」也遇到類似情況,對方聲稱要偷電影拷貝。

緊接這個話題,研討會主持人吳思遠向王中磊求證,據說華誼兄弟上映「手機」的時候,有付一筆錢給盜版,要他們挪後一段日子出盜版,所以「手機」票房才能達到滿意的票房成績,是否有這件事情?王中磊表示「內地傳說是真的」。

王中磊說明,大陸目前有三百隻左右的拷貝,盜版可以透過「很多管道取得」,大概兩、三天內就會上市,為了避免盜版危害電影票房,他採取「控制賣場」的方式控制盜版。他說,華誼公司並沒有直接面對盜版,而是花了兩百萬元,讓「可以去面對盜版商的人去做這件事」,果真七天沒有在音像店裡買到「手機」盜版。

王中磊還詳細描述了第七天|去年聖誕節,當天下午五點左右,接到通知表示盜版要上架了,於是他婉言拜託他們晚上八點再鋪貨,後來對方同意了。事實證明,「手機」聖誕節當晚在中國的電影票房是八百七十萬元,第二天降成三百多萬。王中磊強調,自己所交涉的並非盜版商,而是面對盜版商的人,當時變相花費了兩百萬元的「宣傳費」,他卻完全不敢肯定七天內是否就不會有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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