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實施新貿易法 台商面臨外商競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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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紀錦玲台北九日電)中國大陸新修正通過「對外貿易法」,台灣經濟部國貿局今天表示,大陸新貿易法七月一日生效,外商在大陸經營內銷事業可享有國民待遇,對台商將形成競爭壓力。

中國大陸自去年起已成為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依台灣海關統計資料,去年兩岸雙邊貿易額高達323.77億美元 (不含香港、澳門)。這次大陸修正通過「 對外貿易法」,更攸關台商權益。台灣國貿局提醒台商,注意大陸法令變化,掌握市場開放商機,並避免觸犯相關法令而徒增困擾。

大陸增修訂「對外貿易法」將在今年七月一日生效,修改內容主要是配合大陸加入 WTO承諾,在入會三年內應開放的貿易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保障等,同時也增訂違反進出口法令規定的刑罰,包括罰款與刑事、行政處分。

新貿易法實施後,外商可在大陸享國民待遇,直接對台商在大陸內銷市場形成競爭壓力。

依中國加入WTO的承諾,入會後三年內(2004年12月11日前),開放在中國的外資企業以及其他WTO會員的廠商與個人,享有在中國經營貿易的權利。

同時,外商在中國經營國內銷售 (internal sale)、承諾銷售 (offering for sale)、購買(purchase)、運輸 (transportation)、分銷(distribution)、使用(use)以及對最終使用者的直接接觸 (direct accessto end-users),給予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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