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十六日電)媒體報導高雄縣政府去年賒借新台幣八十億元,今年又準備舉債十一億元,縣長楊秋興今天到縣議會施政總報告時否認,縣府財政局也提出書面說明。
楊秋興表示,縣府編列的賒借收入預算約有四成為舉新還舊,加上勵行開源節流,相信年底決算結果必能再縮小。縣府九十二年度決算實質執行的賒借數只有十四億七千萬元。九十三年度縣府編列賒借收入預算九十一億一千九百萬元,其中舉新還舊的金額為三十九億三千一百萬元,也就是民間所謂的「換單」,相信在勵行開源節流下,決算後賒借數應可再縮小。
縣府財政局則指出,九十三年度賒借收入預算(含追加預算)雖編列九十一億一千九百萬元,但其中「舉新還舊」的金額高達三十九億三千一百萬元,「舉新還舊」僅是換約程序,額度不會造成實質債務的成長,所以實質編列賒借收入的預算額度應為五十一億八千八百萬元,但年度決算的實際賒借數可望再降低。
縣府財政局表示,以九十二年度預算為例,縣府預算收支差短原為四十五億元,但縣府勵行開源節流措施,決算後收支差短縮小為十五億元,節省三十億元。九十二年度賒借收入預算(含追加預算)編列六十五億七千九百萬元,扣除「舉新還舊」二十億四千五百萬元,實質編列賒借收入的預算額度為四十五億三千四百萬元,縣府勵行開源節流措施,決算後賒借收入僅為二十八億九千三百萬元億元,扣除「舉新還舊」十四億兩千三百萬元,實質執行的賒借收入僅為十四億七千萬元。
媒體報導「縣府賣了四十億元土地,債務卻愈來愈多」,縣府財政局表示,經查證縣府公務預算僅編列約五億元的土地售價收入,實際執行也僅約三億元,報載稱售地四十億元屬於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的抵費地出售收入。
縣府財政局表示,縣府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開發成本是向銀行舉債支應,抵費地售價收入必須先償還銀行借款,餘款則留供平均地權基金運用,並未解繳縣庫。如縣庫資金融通困難,可依「高雄縣縣庫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向平均地權基金調度,但須依基金需求,隨時撥還調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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