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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前繳房屋稅 不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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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5月是台灣報稅季節,除了9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外,9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也是在5月,明天是最後繳納期限,但6月2日前繳納者,都不會被加徵滯納金;另外,為了便民,今年房屋稅首度開放超商代收,每件收取手續費6元。

 台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明,9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自5月1日至31日,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的滯納金,換句話說,納稅人只要在6月2日以前繳納房屋稅,都不會被加徵滯納金,納稅人如果逾30日仍未繳納,則會被移送強制執行,賦稅署呼籲民眾把握最後幾天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

 台賦稅署官員並且表示,納稅人如果未收到繳納通知書(稅單)者,應儘速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申請補發,也可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納稅人如果是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應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房屋稅款,如有不足者,應儘速補足,以免逾期受罰。

 此外,財政部今年試辦便利商店代收稅款作業,5月開徵的房屋稅率先實施,緊接著,10月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及11月開徵的地價稅,也將陸續開辦。

 財政部賦稅署也持續推動信用卡繳稅,繼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外,也開辦信用卡繳納地方稅,包括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查定課徵之營業稅等,其中,地價稅已於去年11月開徵時,首度適用信用卡繳稅,而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也首度開放以信用卡繳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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