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涉嫌協助兇手拋屍的中國學生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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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嚴明多倫多報導) 加拿大的法院裁定,在中國女留學生趙巍被殺案中涉嫌協助兇手拋屍的中國留學生張瀚無罪釋放。原因是,警方在取證過程中程序不合法。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主審法官威廉森關於張瀚無罪釋放的裁決,引起了不同的反應。星期五,案件中的遇害人趙巍的母親楊寶英在北京通過電話簡單表示,無法接受法官的裁決:

楊寶英說:“我的感受就是,對這樣的作法我們很不滿意。但這裡說話很不方便。”

威廉森法官的裁決是星期四下午作出的。裁決認為,張瀚承認在案件的主犯李昂殺害趙巍之後,協助李昂裝運屍體、並拋屍湖邊的認罪敘述是警方派出的密探以誘供的方式獲取的,並不是張瀚主動承認的,這侵犯了張瀚的沉默權,因此,不能作為法庭的證據。所以,宣布張瀚無罪,當庭釋放。

這一案件發生在2002年10月9日,溫哥華19歲的中國留學生李昂向警方報告說,自己的女友、21歲的北京留學生趙巍失蹤。十天之後,警方在一處湖邊發現了趙巍的屍體,這時李昂已經返回了中國。警方的調查發現,李昂有重大殺人嫌疑,並對他提出了“一級謀殺罪”的指控,同時要求中國官方把李昂引渡到加拿大受審。警方同時拘捕了李昂的表哥張瀚,指控他協助李昂拋屍,並幫助李昂逃跑。作為案件控方的加拿大皇家騎警發言人沃德星期五承認,警方的取證過程確實存在問題:

沃德說:“我們懷疑可能是在技術方面違反了人權憲章,其中可能是由於語言或翻譯方面的困難所致。”

他表示,目前還沒有決定是否會對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沃德說:“目前我們無能為力,他(張瀚)現在已恢復自由,我們需要進行檢討,看看還能做些什麼。”

多倫多的時事評論員金元清表示,威廉森法官的裁決體現了加拿大司法制度的嚴謹與公正:金元清說:“加拿大司法上有一種精神,第一就是對人的尊重;另一點就是強調司法程序的正當性。為什麼要強調程序的正當性呢?就是因為在一個社會裡,要防止司法權力被濫用。也就是說,有權力的人,要尊重一定的程序。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矯枉過正的方式,它也要保證每一個人都能夠得到一個公正、合理、合法的審理過程。”

這一案件曾經引起了加中兩國之間司法管轄權的爭議。中國方面認為,案件中的雙方都是中國公民,因此中國對案件具有司法管轄權,所以拒絕向加拿大引渡李昂;但加拿大認為,案件發生在加拿大,所以應該由加拿大審理。雙方的有關談判至今沒有結果。有報導說,李昂在中國至今沒有受到警方的拘捕。時事評論員金元清表示,由於張瀚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一再強調,張瀚如果返回中國,可能會再次受審,這對張瀚不公平,因此估計,張瀚很可能會以此為理由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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