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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籍傳教士盼居留證延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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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鄭國忠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外籍傳教士在台居留證有效期限僅一年,造成許多困擾,內政部應比照商務人員,將外籍傳教士居留證年限延長為三年,藉以尊重傳教士對台灣社會的奉獻。

以往外籍傳教士在台期間,除傳教外,也有創辦學院、開設醫院等,例如徐賓諾、紀歐惠夫婦在埔里創設小兒麻痺之家,案例多到不勝枚舉,陳總統並以「比台灣人更愛台灣」來形容,不過,除了少數獲得內政部核發永久居留證之外,其餘傳教士仍要每年更換居留證件,引發許多不便。

為此,民進黨立委鄭國忠舉行記者會,呼籲延長外籍傳教士居留年限。目前擔任道生神學院傳教士的何馬可也現身說法,強調駕照效期、電信網路申請均依居留證效期而定,而每次申請更新居留證費用新台幣一千元,對於家境清苦的傳教士是一筆不小負擔。

依據「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規定,申請外僑居留證有效期限主要依據居留目的訂定,包括外務人士等為三年,但傳教士則比照學生,有效期限僅有一年。

鄭國忠說,目前在台灣有許多傳教士,持著愛心與奉獻的精神,在母國勸募一筆款項後,就來台灣進行宣教,並過著清苦的生活,但因為一年居留期限,卻造成許多生活不便,放寬外籍傳教士居留效期,並不需要經立院修法,內政部警政署僅需修改「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相關規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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