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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籍传教士盼居留证延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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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明贤台北报导〕民进党立委郑国忠昨日举行记者会指出,外籍传教士在台居留证有效期限仅一年,造成许多困扰,内政部应比照商务人员,将外籍传教士居留证年限延长为三年,藉以尊重传教士对台湾社会的奉献。

以往外籍传教士在台期间,除传教外,也有创办学院、开设医院等,例如徐宾诺、纪欧惠夫妇在埔里创设小儿麻痹之家,案例多到不胜枚举,陈总统并以“比台湾人更爱台湾”来形容,不过,除了少数获得内政部核发永久居留证之外,其余传教士仍要每年更换居留证件,引发许多不便。

为此,民进党立委郑国忠举行记者会,呼吁延长外籍传教士居留年限。目前担任道生神学院传教士的何马可也现身说法,强调驾照效期、电信网路申请均依居留证效期而定,而每次申请更新居留证费用新台币一千元,对于家境清苦的传教士是一笔不小负担。

依据“外国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办法”规定,申请外侨居留证有效期限主要依据居留目的订定,包括外务人士等为三年,但传教士则比照学生,有效期限仅有一年。

郑国忠说,目前在台湾有许多传教士,持着爱心与奉献的精神,在母国劝募一笔款项后,就来台湾进行宣教,并过着清苦的生活,但因为一年居留期限,却造成许多生活不便,放宽外籍传教士居留效期,并不需要经立院修法,内政部警政署仅需修改“外国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办法”相关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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