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美國聖地牙哥一個陪審團裁定,福特汽車公司必須對一宗翻車意外受害者,賠償近三億七千萬美元,大約124億台幣,這是有史以來對車廠的判罰金額最高的案件。
一名49歲女子,兩年前在聖地牙哥駕駛福特休旅車,為了避開路面上的障礙物導致翻車,結果下半身永久癱瘓。女子一狀告進法院,指控福特,犧牲乘客安全換取利潤。代表律師指出,福特為降低成本,拒絕接受工程師建議改良該款汽車。
福特公司表示不服裁決,將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