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4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美国圣地牙哥一个陪审团裁定,福特汽车公司必须对一宗翻车意外受害者,赔偿近三亿七千万美元,大约124亿台币,这是有史以来对车厂的判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一名49岁女子,两年前在圣地牙哥驾驶福特休旅车,为了避开路面上的障碍物导致翻车,结果下半身永久瘫痪。女子一状告进法院,指控福特,牺牲乘客安全换取利润。代表律师指出,福特为降低成本,拒绝接受工程师建议改良该款汽车。
福特公司表示不服裁决,将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