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第一位股民因股商散佈誤導信息獲賠償

標籤:

【大紀元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文編譯報導) 據德國南德報報導﹐德國聯邦法庭7月19日判決奧格斯堡一家電腦軟件公司董事會會員為他們有意誤導股民進行私人賠償。

星期一﹐坐落在卡爾斯魯爾的德國聯邦法庭法官們宣判奧格斯堡電腦軟件公司Infomatec董事會會員必須為他們幾年來持續向股民散佈錯誤股情負法律責任。一位向德國聯邦法庭呈交訴狀控告該公司的受害者因此有幸成為德國第一個得到經濟賠償的股民。

被告奧格斯堡電腦軟件份公司Infomatec﹐于1998年正式上市。1999年﹐該公司董事會向股民多次發出關於其公司營業狀況公司前景的不實消息﹐甚至捏造事實﹐如從一家德國著名電信集團得到大型訂單等等。在開始階段﹐該公司股價急速上昇﹐現在落為幾乎一錢不值。被告兩位董事Alexander Häfele 和Gerhard Harlos在被股民告上德國聯邦法庭前﹐已被奧格斯堡法庭因經濟犯罪判有期徒刑罪。

控告人律師對採訪記者說﹐他認為聯邦法庭的此次審定說明德國“股票持有人保護權”將進入一個新時期。自此案後﹐因為股份公司散髮不實消息而買股受騙的股票持有者﹐將來會在法庭得到更多法律支持。

聯邦法庭對此宣佈﹐故意公開不實股情在將來會觸犯公民法中不得違反道德與損害他人一條。如有相似事件發生﹐董事會會員必須用私人腰包賠償被騙股民所受損失。

近一段時間﹐在新市場股市普遍看好的階段﹐確有一些股份公司公開過許多夸大其詞的好消息。不少股民相信了股份公司的一面之詞﹐而遭受不少損失。直到現在﹐股民並沒有機會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此次聯邦法庭維的判案態度﹐大大鼓舞了受害者求得法律公正的信心。

德國股票持有者聯合會則認為﹐情況對受害股民雖有好轉﹐但在不久的將來仍然不會有大批受害股民上告股份公司的事件發生。其一﹐普通受害股民不容易象軟件公司原告能直接證明公司董事觸犯了不得違反道德與損害他人法。其二﹐股民要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是由於股份公司的不實消息才選擇購買該股。提供證據不是一件簡單事情。

德國聯邦經濟部門針對此案表示﹐今年秋季聯邦經濟部將起草一份保護股票投資者權益的法律﹐希望明年一月份進本完成法案起草﹐進入審定階段。(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香港上市大陸遠東生物股價今暴跌九成
劉曉波:民間維權對「南都案」的關注
馬德里自治區暑假期間在觀光點增加警力
濃煙沖天 板橋車站火警200台機車付之一炬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