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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藝人吳浩康承認藏毒下月宣判

2004-07-23 13: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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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23日電)香港樂壇歌手吳浩康今天在法院承認收藏古柯鹼,現時獲准以五千港元交保,等候下月十9日宣判。

法院裁判官說,古柯鹼是較其他軟性毒品及大麻更為嚴重的毒品,不排除會加重刑罰。目前吳浩康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交保外出,但不准離港,每晚十二時至清晨六時必須留在家中。

目前法官正等候感化報告及驗尿報告,預定於下月19日正式對吳浩康宣判。

被告律師今天在庭上提交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年輕,無案底及初犯,過往曾參予不少社會活動,而且被告是藝人,事件令使承受很大壓力,要求法庭罰款了事。

吳浩康在離開法庭時表示,會積極面對,會遵從法庭的指示。二十一歲的吳浩康上月被告警員搜查,在他身上查獲零點四二克古柯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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