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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和案餘波 法官裁定五名記者藐視法庭罪

2004-08-19 20:1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大紀元8月19日訊】(法新社華盛頓十八日電)美國聯邦法官今天裁決,報導華裔核子科學家李文和案的五名美國記者不服從法庭命令,觸犯藐視法庭罪。聯邦法庭先前要求他們透露在報導中引述的政府人士的身份。

法官賈克遜下令每人每天罰鍰五百美元,但在上訴法庭開庭前不必繳納。

這五名記者分別是:紐約時報的黎森與葛斯,洛杉磯時報的卓金,美聯社記者希柏特以及美國廣播公司的記者湯瑪斯。

生長在台灣的李文和在一九六五年前往美國求學,獲得工程師學位。之後,他成為美國公民,在一九七八年受雇於新墨西哥州洛薩拉摩斯國家實驗室。

但在一九九九年三月,李文和被控涉嫌竊取W-88核武彈頭機密給中國北京政府,遭受雇單位解職,並被指控為間諜。

李文和極力否認這些指控,但他仍然坐了九個月的監牢。之後,一些官員挺身而出,指責美國政府對他如此判決是基於他是華人的種族因素,使本案的正當性引發廣泛質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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