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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持槍入室搶劫台商案主犯一審判死刑

2004-08-06 22: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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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6日電)海口市中級法院已對今年2月十3日持槍入室搶劫蔡姓台商案一審判決,主犯龔新紅被判死刑,台灣民眾李冠宏被判死緩,其餘三名被告人唐旬、李宗才、姜水長都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新社今天報導,龔新紅和李冠宏認為蔡姓台商有錢,2月十3日上午,龔新紅、唐旬、李宗才、姜水長攜帶兩枝手槍,由李冠宏帶路,毆打正在家中的蔡姓台商,並以膠帶捆綁手腳,搶得勞力士、卡蒂亞和歐米茄手錶、金項鏈一條、戒指兩枚、仿古茶壺兩只、古錢幣七枚、手機兩部、現金人民幣三千元。經鑒定,以上物品總值十六萬七千四百三十二元。報導說,宣判後,被告人都服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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