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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持枪入室抢劫台商案主犯一审判死刑

2004-08-06 22:2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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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6日电)海口市中级法院已对今年2月十3日持枪入室抢劫蔡姓台商案一审判决,主犯龚新红被判死刑,台湾民众李冠宏被判死缓,其余三名被告人唐旬、李宗才、姜水长都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新社今天报导,龚新红和李冠宏认为蔡姓台商有钱,2月十3日上午,龚新红、唐旬、李宗才、姜水长携带两枝手枪,由李冠宏带路,殴打正在家中的蔡姓台商,并以胶带捆绑手脚,抢得劳力士、卡蒂亚和欧米茄手表、金项链一条、戒指两枚、仿古茶壶两只、古钱币七枚、手机两部、现金人民币三千元。经鉴定,以上物品总值十六万七千四百三十二元。报导说,宣判后,被告人都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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