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洋碩士 家暴打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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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社會局受理一宗家庭暴力案,發現男女雙方都是留洋碩士,年收入高達上千萬元,男方還是中部知名社團的領導幹部,但卻疑似因細故將妻子打得鼻青臉腫,該個案不但是彰化縣社會局歷年受理家暴案件中,學歷、社會地位與收入最高的個案,也凸顯智商與學問都很高的社會精英,夫妻相處的EQ未必及格。

社會局指出,女方是被公認學問高又有「幫夫運」的女性楷模,今年上半年,向社會局局長許傳盛哭訴她長期被丈夫毆打,並希望該局所屬的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她探視子女。

社會局表示,女方持驗傷單控訴說,她是婚後不久剛懷孕時才發現丈夫有暴力傾向,且丈夫毆打她的原因並非缺錢、外遇等重大事端,而是許多日常生活的瑣事,她經常被丈夫打得莫名其妙,她隱忍數年,去年她與丈夫同車並談及子女想要買電動玩具,丈夫突然持寶特瓶毆打她,她無法再繼續容忍,只好離家出走並向法院訴請離婚。

社會局說,女方除因丈夫施暴而向社會局求助外,更因分居後男方不讓她與子女見面,希望社會局協助她探視稚齡子女,社會局還因此多次派遣社工員並會同警察,男方才願意「暫時」交出子女。

在子女監護權的糾葛外,男女雙方共有的上億元財產更是糾纏不清。

社會局說,女方在訴請離婚時,可能為了自保而帶走公司印鑑,並擅自調動公司的資金,雙方為此互控竊盜與侵占,男方並訴請地檢署偵查女方銀行帳戶,今年3月還逮到女方與人通姦在床的證據,不過,法官在審理離婚案時,其子女雖然都向法官表示要跟著父親生活,更希望媽媽返家照顧他們,但法官卻認為男方有暴力傾向,再加上女方與人通姦是在分居之後,除了在不久前判准離婚之外,還將子女的監護權判給女方。

社會局社工員訪問談吐斯文的男當事人,他不僅否認女方的指控,還反指女方是覬覦他家財產才會嫁給他,他也只有毆打女方一次,且是女方拿前男友照片刺激他,他才會隔著棉被打了一下,他認為自己那一次打妻子之舉,可能受到年幼目睹父親打母親的影響。

男方還向社會局表示,他婚後才知道女方婆家負債累累,毆妻之舉是女方想要離婚所設的陷阱,他對法院的判決不服而上訴中,也不願依判決交出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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