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腐敗:花錢能買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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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訊】從中央到各省、市、縣都有個「政法委」。這個政法委統管同級,公安局、司法局,檢查院、法院的領導機關。他們協調指導這四個強力部門的工作。在今天如果那地方攤「政法委」搞腐敗。那這地方可就慘了,在他們「協調、指導」下造出大量的冤案。給北京送來大批上訪冤民。而這些冤民拿張回去重審,或研究處理之類通知,又被政法委「協調」成平反的阻礙力量。造成重複上訪,滯留北京。首都的上訪潮持續不落。

江西出土匪,強盜歷史源長,而出貪官是近幾年才出了名。搶葬了胡長青,這那些貪官前赴後繼,又把檢查院檢查長丁鑫發抓走,各行業都有腐敗,而江西司法腐敗那才是恐怖的腐敗。

江西上饒法院判的「黃留明命案」,就能看出司法腐敗的萬惡。在江西上饒地區有弋陽縣。地處偏僻山區小縣。那裡雖然不是共產領導。但社會風氣,法治概念已倒退100年。在這個小縣城有二位公子哥,一位是給縣頭頭開專車的兒子。一位是房地產商的兒子。給縣長身邊的服務員按理說,沒有權,而實際上領導身邊的工作人員已升到去皇帝旁的太監地位,大臣都怕他。所以在弋陽給頭頭開車的兒子,也是算有權有勢大背景的人物。而房地產商那就自不必說了,搞記地產就是財富的象徵。在弋陽有錢就能有權,有權也會有錢,這是那裡的法則,根本沒有法律,從「黃留明命案中」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那裡失效。對把堂堂正正的「刑法」玩成翻手為雲、復手為雨。

這二名公子哥,叫陳君、陳煒立自恃有權有勢,多年橫行鄉里,欺男霸女……老百姓敢怒不敢言。當地公安部門,姑息養奸,從不干涉二陳胡作非為。使這二位發展只因懷疑別人傳染他們的性病。就大開殺戒,27刀活活刺死。二陳嫖娼、姦淫是家常便飯,得性病是正常的(有權有勢也尚不住這種病),黃留明驗屍報告也沒有性病。法院用這個借口,是死無對證。其殺人殘忍,鐵證如山,二位的凶殘草營人命的匪氣、與弋陽縣司法部門多年縱容,包庇是分不開的。

如果中國像許多發達國家那樣沒有死列。那就根本沒有什麼必要申訴喊冤。問題在江西該殺的不殺,不該殺的卻殺了的腐敗現象,老百姓的兒子失手給人一刀也要槍斃,而這二位公子哥只因懷疑「傳染了自己就27刀活活刺死人的殺人犯。二陳都留下性命。這樣的妄判,攤到誰誰也不服。黃留明的母親黃娥香為了女兒這口氣。自然不屈的申訴上訪以求公正。黃娥香說:「這樣殺人都不用抵命,中國就沒有死罪,老百姓女兒就這麼不值錢,有權有勢的兒子就這樣值錢」、是的江西三級法院這樣判決,不僅得到了二陳家屬的好處,也是在向所有江西、富商之子,高官衙內暗示在咱們這塊地方,只要有錢,殺人不償命!

江西省高院黃愛和法官為了讓黃娥香息訪、息訴。競權權代表二陳之父與黃娥香討價還價,最後由黃法院拍板十萬元讓黃娥香息訴堂堂的法官,充當這個角色實在感到悲哀,十萬元買二條人命?二陳之父出的底價是多少?今後報答救兒之恩,這情含捨量多少?黃法官心知肚明。所以不餘遺力,軟硬嫌施,讓黃娥香停止申訴。這其中就有不可告人的腐敗,黃法官明知「刑罰不能與經濟經濟代罰的界定」但他卻光明正大在省高級法院代會議室,為遠在弋陽二陳之父討價還價,而對喪子之痛的黃娥香採取與法官身份報不相稱的手段。黃愛和在黃留明這個案子充當背客色。根本談不上有失公正。整個是位為大整幫兇,當馬仔的。而江西司法系統對這位黃法官明顯的妄判和黃娥香不斷的上訪採取充耳不聞。」他們對這些事習以為常。而對黃娥香一年多的申訴,充耳不聞。這樣蔑視法律,而無事一樣就是有「政法委」協調,指導下所為,大老闆發話下面的,檢查院,法院,紀委,心領神會,按其去做,才能保住現有的這份美差。這是司法腐敗根本所在。

從「黃留明命案」,說明真正做到司法公正。必須賦予司法其獨立權力,以及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樣才不會出現「黃留明案」妄法的出現,現在黃娥香到北京六次上訪,省城無數次上訪。互相蹋皮球。誰也不負責任。而當初「政法季」的頭頭,更是裝聾作啞,黃娥香的申訴只有等反腐利劍反到真正直接辦案人的頭上,否則,黃娥香永無出頭之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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