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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系統仍停留在「以黨代法」的階段

【大紀元1月7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採訪報導) 中國最高法院院長肖揚在最新出版的中共中央機關刊物《求是》上刊登文章,強調要切實做到「依法執政」而不是「以黨代政」。

肖揚在文章中表示,執政的共產黨必須崇尚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要正確處理黨和國家的關係,黨領導立法和司法,而不是代替立法和司法的職能。肖揚認為,黨要總攬全局,而不是包攬一切,黨的領導和執政應當始終處於領導地位,而不是在具體實踐中降低這一地位。

肖揚在文章中還強調,共產黨應該通過貫徹路線方針,以及黨員直接執掌政權的形式,取得黨的領導和執政效果,而不是以黨代替行政和司法。

在美國執業的律師葉甯認為,肖揚的這些提法,對中國目前司法實踐的狀況,有積極的意義。

葉甯:肖揚今天的談話當中,基本上突破了他前任的黨八股、黨文化的傳統格調,突破了這個模式,在這一點上是個進一步關注的現象,是值得肯定的現象。在司法、人民法院和黨的關係問題上,如何體現執政黨對法律的影響和領導,而不直接簡單地去干涉,簡單地去駕馭在司法制度,甚至是憲法之上的一種現象,這種糾錯的傾向,這確實是一個值得加以重視的情況。

葉甯表示,中國共產黨長期以來居於中國法律之上,破壞了中國的法律制度。所以肖揚的提法,應該說是有進步意義的。

另一名在美國執業的律師劉俊國對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表示,肖揚強調黨應該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而不是淩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提法,雖然確實有積極的意義,但以目前中國的現狀,似乎無法真正實行。

劉俊國:這是國家、民族和法制朝著民主的方向去發展,當然他說,就是共產黨員你在自己的行為上就要真正守法。你自己立法,你就要守法,一切按法律來辦,而不是靠人治。現在中國的現狀,剛好是跟他說的相反,所以我覺得他說的概念非常好。但總體來說,從中國現況來看的話,是很難達到的。

北京律師高智晟最近向全國人大發出一封公開信,詳細描述了他在為中國法輪功學員作法律辯護和申訴過程中所遭遇的困難。劉俊國以此為例指出,中國司法系統在對待法輪功問題的時候,並不是以法律為依據,而是以共產黨和政府的政策為依據,這正是中國共產黨「以黨代政」,「以黨代法」的典型例子。

劉俊國:他舉了很多的例子,就是說他代表法輪功學員,如果真正是按照一般的法律來講的話,法輪功的這些案子如果公安人員把她們母女毒打甚至剝奪她們的生命,他到處帶著這些人,法院不接收,法院有什麼權利不接收?法院如果真正以法律為依據的話,他就沒有任何的理由不接受這個案子。這就不是法治的問題了,則是超出了法律的範圍,而是關係到人治,是共產黨控制司法系統。

葉甯則表示,極權制度下的司法體系,是治國工具而不是治國依據,統治者自身是否也被置於法律之下,是衡量一個國家法制程度的標誌。他指出,中國最高法院院長肖揚提出了這個問題,但是否能夠真正貫徹執行,對法輪功案件的處理確實是一個重要的觀察指標。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